各畜禽屠宰企业:
各企业应当在当地政府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指导下,参考《畜禽屠宰加工企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南》,落实防控措施。
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遵守并严格执行当地政府组织的各项防控措施。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围绕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制定企业防控方案和制度,责任到人。
二、建立员工“绿码”上岗制度。组织全体员工学习了解本地区新冠肺炎防控政策和要求,及时向员工发布国内中高风险区,掌握管理人员、屠宰工人行程及健康状况。所有人员佩戴口罩上岗作业。主动配合当地政府安排的检测工作,鼓励组织全员核酸检测。
三、强化外来人员管理。与企业生产无关的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厂区。对活畜禽和肉类产品承运人、代宰户,通过测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严格管控,佩戴口罩后方可入厂,但不得进入屠宰车间。厂区出入口设置引导指示牌,可加挂疫情防控标语,引导相关人员主动接受查验。
四、建立风险监测报告制度。企业应当设立临时隔离点。一旦发现黄码、红码、中高风险区旅居史或体温发热人员,应及时安排到临时隔离点安置,并立即报告当地镇(街道)、社区。主动配合防疫部门做好善后处置措施,甚至暂停屠宰。
五、做好物资储备。储备充足的防疫物资,至少包括口罩、乳胶手套、消毒设备及药品、非接触式体温计等。应结合企业员工数量和外来人员数量,人员防护物资和消毒药品储备量不少于1个月的使用量,并及时补充更新。
六、加强屠宰环节溯源管理。强化活畜禽进厂到肉类产品出厂各环节可追溯管理,严格分批屠宰、日宰日清,做好活畜禽来源、肉类产品销售去向登记。与存在新冠疫情中高风险区的相关地区开展经营活动的,应严格遵守当地交通运输规定。
七、严格环境消杀措施。坚持每日清洗消毒制度,屠宰作业完成后,应对所有场区和可清洗容器、器具进行清洗消毒。针对非洲猪瘟病毒、新冠病毒特性,可选用含氯制剂、过氧乙酸等消毒药品交替使用,办公场所可使用酒精擦拭,确保消毒效果。
请各企业密切关注当地政府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企业防控组发布的相关信息!
镇江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8月5日
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