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长江十年禁渔部门协作步入法制化轨道,规范和畅通行刑衔接程序,8月27日,商洛市农业农村局、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联合制定印发《商洛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行刑衔接实施办法》(商农发〔2021〕220号),标志着商洛市为推动“十年禁渔令”落地见效提供了有效司法保障,迈出了渔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对接的关键一步。
行刑衔接实施办法突出实用实效,具体分为总则、案件移送与法律监督、证据的收集使用、协作机制和附则共5个章节28条,涉及制定依据、适用范围、涉渔案件移送条件、立案监督、证据的收集使用、涉案物品认(鉴)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等具体内容,明确了行刑衔接责任,构建了行政、司法机关协作交流平台,搭建了行刑衔接的桥梁,为精准有效打击商洛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涉渔违法犯罪提供了根本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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