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农业农村部国家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青岛)及省水产质量检测中心一行5人对我市2021年下半年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进行了监测抽样,市海洋与渔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名执法人员全程陪同并协助开展此次抽检工作。
根据农业农村部《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暂行规定》要求,执法人员严格监督现场抽检全过程,抽检程序遵循现场打捞、采样、制样、封样。执法人员和养殖户现场签字确认的次序,确保抽样工作严谨、真实、规范、合法。本次抽检对象是通过农业农村部抽查数据库中随机确定,包括我市东海县、灌云县共计5家水产养殖企业,抽检的水产品种主要为鲫鱼、草鱼、南美对虾等,抽检样品共计9个,监测项目为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氯霉素、等违禁药物,抽检结果待检测完成后由农业农村部统一公布。
我市已连续多年保持国家产地水产品抽样监测合格率100%,接下来,市支队将始终坚持食品安全是“产”出来的,也是“管”出来的工作原则,持续加大执法监督宣传力度,依托多方联动、检打联合、立案查处等方式,严厉打击水产养殖过程使用违禁兽药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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