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自治区农业农村系统2020年“宪法宣传周”和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地(州、市)农业农村局,自治区畜牧兽医局、农业农村机械化发展中心、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自治区农业农村系统2020年“宪法宣传周”和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自治区农业农村系统2020年“宪法宣传周”和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