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部分农业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农〔2020〕1504号)、《关于拨付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的通知》(皖财农〔2021〕583号)、《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农〔2021〕630号)、《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皖财农〔2020〕1506号)、《关于拨付2021年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第二批)的通知》(皖财农〔2021〕458号)、《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计财函〔2021〕779号),分配我市市本级六个项目,共计192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动物防疫补助资金1011万元已下达,财政局收回商业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结算本次下达26万元,现下达886万元资金分配方案(本次下达市财政局指标单号:农0001号,中央财政动物防疫补助资金财政局支付单号:农0003、农0059,市财政局结算商业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支付单号:2020年农0094)。现将资金分配方案印发你们,请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和财政资金管理规定,保证资金使用规范安全,确保完成任务清单所列任务和绩效目标。各区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要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印发的实施方案和任务清单、绩效目标,积极对接有关部门行业规划,细化具体工作任务。各县(区)资金使用方案、总体任务实施方案正式文本于9月30日前报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备案。项目实施总结由各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联合行文于2022年1月26日前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有关数据材料的报送情况纳入相关资金的绩效评价范围,与下年度资金安排挂钩。
市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0552-3125175;邮箱:bbnyncjcwk@163.com。
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552-2048865;邮箱:bbsczjnyk@163.com。
附件:1.2021年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分配表
2.2021年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任务实施方案
3.2021年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任务清单
4.2021年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评价(农业生产发展资金4-1、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4-2、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4-3)目标表
2021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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