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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峰县严重的土地违法案件无人管
时间:2014-12-31 02:45:24来源:作者:山人

  投诉举报

  呼吁,双峰县严重的土地违法案件无人管。

  被举报人宋国奇,男,汉族,住双峰县永丰镇定源村十组,原定源村支部书记,违纪违法非法拍卖定源村农民集体土地40多亩,破坏定源村基本农田50多亩,用于定源机械厂两个红砖厂,严重的土地违法案件,实名举报各个部门不受理,多次投诉中共湖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厅举报中心,多次投诉省长信箱,市长信箱,多次到湖南省国土资源厅信访室、举报中心举报,省国土资源厅指示要娄底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查办此案,红网领导多次显示双峰县严重的土地违法案件无人管,娄底市国土局局长顶着不办,红网领导白费力气。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制定宪法,中华共产党一党执政,以法治国,以法治党,以法治政,以法治人,法治娄底市人民政府,强烈要求娄底市国土局于2014年5月2日做好了实名举报人的笔录,要遵守中华共和国宪法41条,行政诉讼法第二条,土地管理法第六条,法治娄底市国土局,执法要依,执法要严,执法为公,县政府不能权大于法,政策大于法,把农民集体土地非法买卖,破坏基本农田,作为经济发展,改变土地使用权,严重地违法行为,立法规定国务院委托娄底市国土局局长、双峰县人民政府县长,主管国土集体土地的审批,宋国奇严重的破坏基本农田,严重地土地违法案件,娄底市国土局局长有什么理由不移送娄底市公安局?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娄底市局长违反土地管理法第84条,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犯罪,违反了宪法第41条,行政诉讼法第二条渎职犯罪,要求娄底市检查院依据刑法342条、402条、410条,立案专查局长的政绩党纪。

  我们于2013年元月16日实名举报到双峰县检察院,检查院作了我们的回批,已移送双峰县检查院侵权局,我们天天到检查院苦求,要求依法查办严重地土地违法案件,检查院以种种理由拖着积案不办理,一、要公安局调查材料到检查院;二、我依法办事,要得罪县老爷,我不管事,过着享乐的日子,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整治四风的行为。

  综上所述,我实名举报,实事求是,没有一点虚伪,我实名举报不怕死,怕死不要实名举报。

  红网领导,同志,你们辛苦了,多次显示双峰县严重的土地违法案件无人管,红网领导是否利用中央中共十八大四中全会以法治国,有关问题的决定,依据投诉举报,依据法律规定,娄底市国土资源局20天给实名举报人一个回答。

  此呈

  联系电话:15973842299

  2014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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