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褚红军作出批示,称赞“淮安中院制定的《关于健全完善防范与打击“套路贷”虚假诉讼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措施具体,很有针对性,值得全省法院学习借鉴。”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以及上级法院关于“套路贷”虚假诉讼专项治理工作的部署要求,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切实防范和惩治“套路贷”虚假诉讼违法犯罪行为,结合实际情况,淮安中院在全省中院率先制定出台《关于健全完善防范与打击“套路贷”虚假诉讼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推出诉源治理、立案甄别、审理防范,执行防范、审判监督纠错、虚假诉讼惩戒、综合治理等八项机制,细化30项具体措施。
《意见》将淮安中院全省首创的庭审“八问八查”纳入制度层面,即必问必查当事人身份职业,有无涉及非法高利放贷,有无涉及暴力讨债,有无“套路贷”情形,有无非法拘禁等刑事犯罪记录史、诱赌诈骗、操纵经营“黄赌毒”情形,是否存在有违常情的“以房抵债”、“房屋抵押”,有无虚假诉讼情形,是否存在干扰、破坏正常生产经营秩序,谋取非法利益,利益勾连形成灰色产业链的非法金融活动等。
开展防范打击“套路贷”虚假诉讼培训班
《意见》要求坚决打击虚假诉讼行为。设立专门民间借贷立案窗口,专人负责民间借贷案件立案审查工作。经审理,对借贷合法性、真实性产生合理怀疑的,要加大依职权调查取证力度。对被告提供其他线索且符合法定的依职权调取证据情形的,应主动依职权调查与借贷事实相关的情况。对于“套路贷”虚假诉讼的民事案件、执行案件、刑事案件,分类建立数据库,便于诉讼当事人查询,统一司法过程中对于虚假诉讼的认识。
法院干警开展“套路贷”宣传活动
《意见》提出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对民间借贷纠纷分类处理、逐案研究、综合施策、依法治理,通过“示范审判、行业引调”等方式,协同开展诉前解纷。(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宣传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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