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至16日,农业农村厅农药管理处组织自治区农业技术推广总站,会同各市、县(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对各市、县(区)拟推荐的488家农药标准化经营示范门店进行了现场抽验核查,共抽验15个县(区)86家经营门店,平均抽验覆盖率17.62%。
通过现场核查,发现部分农药经营门店未按要求张贴“农药有毒”等警示标和禁限用农药名录,销售的农药未明码标价;部分经营门店未配备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桶,部分回收桶无桶盖或有盛放生活垃圾现象;部分经营门店未按要求配备消防设施或消防设施过期未及时更换充装;部分经营门店存在捆绑销售现象,不同农药组合“双胞胎”“三胞胎”,甚至“四胞胎”等套装较多;农药摆放不规范,未按照不同种类将农药分类摆放,将微肥与植物生长调节剂混合摆放,个别微肥中含有农药成分。
针对此次现场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厅农药管理处和自治区农技总站将继续督促各市、县(区)农药监管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标准化示范门店的创建要求开展工作,进一步加强辖区农药经营人员的培训与技术指导,继续监督农药经营门店进行整改,规范经营行为,提升服务水平,净化农药经营市场。
(宁夏农技技术推广总站?杨金娟?摄)
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