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江苏省南京市
按照南京市委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南京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立即进入“战时状态”,全员到岗到位,并组建防控工作应急组,积极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一)做好对水生野生动物企业防控指导。针对一些新型冠状病毒宿主可能是野生动物的报道,总队主动作为,对南京海底世界、河西金鹰室内动物馆等7家持证企业,江宁区龟鳖类养殖经营单位、珍稀鱼类养殖经营单位等8家持证企业和六合区金牛湖野生动物王国等2家持证企业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和防控服务宣传,要求在疫情防控期间,坚决禁止任何形式的水生野生动物交易活动。指导企业做好内部疫情防控工作,强化养殖场所消毒、工作人员自我防护措施。
(二)做好宠物诊疗机构应急诊疗指导服务。市政府启动一级响应措施要求所有宠物商店(医院)一律暂停营业后,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立即发出通知,各区分批遴选提供临时应急诊疗服务的宠物诊疗机构。总队迅速行动,分成3个小组,全面做好摸排核查和疫情防控服务指导工作,先后到中心城区13个诊疗机构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宣传,指导督促其落实防控措施,加强场所的全面消毒和环境卫生整治并做好记录,严格规范处置医疗废弃物。
(三)积极回应和处理群众诉求。针对疫情防控中有关宠物诊疗应急服务的“12345”政务热线工单激增,总队高度重视市民诉求,按照“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要求,及时接收派转处置诉求工单,第一时间联系反馈。在热线工单办理过程中向每一个诉求人悉心告知市政府通告内容,对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加强宠物诊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中的开设应急诊疗的措施,耐心解释,及时服务市民需求。
二、山东省青岛市
青岛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积极贯彻落实青岛市《关于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进一步发挥市直机关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通知》要求,坚持党建领航,在疫情防控一线践行初心使命、诠释对党忠诚。
(一)突出专业,切实做好动物检疫监督工作。针对春节期间动物调运工作召开专门会议,部署应急值守工作。支队领导和各处队负责人带头贯彻落实,发挥表率作用,组织各区市对养殖场(户)、屠宰场进行全面摸排,要求辖区内40余家动物诊疗机构开展安全自查,并实地监督检查动物诊疗活动开展及防疫措施落实情况,对卫生消毒和医疗废弃物处理进行全面指导,宣传讲解防控要点,督导逐项落实防控措施,累计出动执法人员95人次,有效保障公共卫生安全。
(二)重点防范,严查动物违规调运等违法行为。充分利用山东省检疫电子出证系统和青岛市畜牧业监管平台,监控青岛动物调运情况,对外地调入青岛的动物逐批核查。联合山东高速、交通等部门,夯实联防联控机制,在主要高速路口设点监督检查,严防未经检疫、来自疫区或高风险区的动物及动物产品进入,查办违法案件1起。
(三)创新方法,飞防消毒暖人心。组织各级农机监理机构、农机合作社、维修网点赴相关社区,积极参与农村防疫,开展飞防消毒作业,利用无人机、植保机消毒快速机动、远程遥控、覆盖面广的优势,有效缓解当前农村消毒人手不足等问题,受到社区群众广泛称赞。
三、江苏省连云港市
连云港市农业农村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全面加强与疫情防控有关的农业行政执法工作。
(一)开展生猪定点屠宰执法巡查。1月26日起,对辖区范围内的定点屠宰点、私屠滥宰窝点开展执法巡查。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206人次,检查生猪定点屠宰场17家次,立案查处私屠滥宰案件一起。
(二)强化畜禽调运监管。加强卡口检查,东海、赣榆两个省际动物卫生检查站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在检查的同时对过往车辆全方位消毒,春节至今检查动物产品车辆8车、23.2吨,动物2车、1.3万(头)只,劝退活禽1车、3.26万羽。立案查处非法调运案件一起。
(三)落实禁止活禽交易措施。配合市场监督部门,全面做好禁止活禽交易的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和督促市场主办方科学做好消毒工作,实行全面彻底的清洗和消毒,切断病毒传播通道。共出动执法人员201人次,检查活禽交易市场164场次,所有农贸市场活禽交易已全部取消。
(四)开展野生动物联合执法。与市资源局组成联合执法组,对全市重点区域开展野生动物联合执法行动,重点检查有无猎捕和交易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同时,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张贴公告等方式倡导广大群众拒绝食用野生动物。共开展联合执法行动3次,出动车辆6台次、人员28人次,累计巡护350公里,未发现异常情况。
四、江西省赣州市
赣州市县两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严格按照赣州市农业农村局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明确职责、压实责任、突出重点,积极开展动物卫生、生猪屠宰、野生水生动物、农产品质量安全等与疫情紧密关联重点领域的监管执法工作。
大力加强重点领域执法检查。设立临时省际、高速公路出口、105国道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开展生猪违规调运、运输检疫不合格或未经检疫动物及其产品等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深入蔬菜种植基地、畜禽养殖基地、水生野生动物养殖场、定点屠宰场等农产品生产、加工场所进行执法巡查检查,详细查看生产记录,重点检查违规使用农业投入品、不按规定检疫检验等违法行为。联合市场监管、林草等部门开展生猪肉品、活禽、水生野生动物等农产品交易市场执法检查,严查未经检疫检验肉品以及活禽、野生动物上市交易等违法行为。
疫情发生以来,赣州市共出动农业执法人员1849人次,协调公安出动警力82人次,开展执法检查或线索摸排476次,检查蔬菜种植、水产养殖、畜禽养殖等生产基地210个,检查农产品生产企业56个,联合市场监管、林业等部门开展水产野生动物和活禽交易市场执法检查101次,查处生猪私屠滥宰、违规调运、应当检疫未经检疫案件7起,捣毁私屠滥宰窝点11个,收缴并销毁生猪产品1697.25千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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