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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公布的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农药名单
时间:2012-05-24 12:54:05来源:作者:唐萌萌

  一、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23种)
  六六六,滴滴涕,毒杀芬,二溴氯丙烷,杀虫脒,二溴乙烷,除草醚),艾氏剂,狄氏剂,汞制剂,砷、铅类,敌枯双,氟乙酰胺,甘氟,毒鼠强,氟乙酸钠,毒鼠硅,甲胺磷,甲基对硫磷,对硫磷,久效磷,磷胺。
  二、在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材上不得使用和限制使用的农药(17种)
  禁止氧乐果在甘蓝上使用;禁止三氯杀螨醇和氰戊菊酯在茶树上使用;禁止丁酰肼(比久)在花生上使用;禁止甲拌磷、甲基异柳磷、内吸磷、克百威、涕灭威、灭线磷、硫环磷、氯唑磷在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材上使用。自2009年10月1日起,除卫生用、玉米等部分旱田种子包衣剂外,在我国境内停止销售和使用用于其他方面的含氟虫腈成分的农药制剂。自2011年6月15日起,撤销氧乐果、水胺硫磷在柑橘树,灭多威在柑橘树、苹果树、茶树、十字花科蔬菜,硫丹在苹果树、茶树,溴甲烷在草莓、黄瓜上的登记。本公告发布前已生产产品的标签可以不再更改,但不得继续在已撤销登记的作物上使用。
  三、停止生产的农药(10种)
  自2011年10月31日起,撤销(撤回)苯线磷、地虫硫磷、甲基硫环磷、磷化钙、磷化镁、磷化锌、硫线磷、蝇毒磷、治螟磷、特丁硫磷等10种农药的登记证、生产许可证(生产批准文件),停止生产;自2013年10月31日起,停止销售和使用。
  按照《农药管理条例》规定,任何农药产品都不得超出农药登记批准的使用范围使用。
  “瘦肉精”品种目录
  ——根据农业部第176、193、1519号公告整理
  1.克伦特罗及其盐、酯及制剂2、莱克多巴胺3、沙丁胺醇及其盐、酯及制剂4、盐酸多巴胺5、西马特罗及其盐、酯及制剂6、硫酸特布他林7、苯乙胺醇A8、班布特罗9、盐酸齐帕特罗10、盐酸氯丙那林11、马布特罗12、西步特罗13、溴布特罗14、酒石酸阿福特罗15、富马酸福莫特罗(本站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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