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农资供销网
rss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三农专题 -> 家电下乡 -> 相关文件
重庆出台系列规范激活家电下乡消费市场
时间:2009-12-31 11:14:38来源:中国农副产品网作者:阳朔
    记者从昨日召开的重庆市家电(汽摩)下乡工作会上获悉,重庆市已出台系列规范,进一步规范和激活家电下乡消费市场。这些规范包括《重庆市家电下乡销售企业行为规范》、《重庆市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建设规范》和《重庆市家电下乡宣传工作规范》(简称三大规范)等。   按照昨日颁布的三大规范要求,从5月1日起,所有“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必须配备电脑并连接互联网,以确保农民购买信息即时录入;营业面积在150平方米以上的指定销售网点,还必须设立下乡产品专销区,并聘用专门的销售员。   同时,我市还对农民购买产品后上门安装调试的时间做了明确规定———近郊用户购买产品后,上门安装调试的时间应在24小时以内、乡村用户48小时以内、偏远乡村不得超过72小时。   “为了确保农民的利益,市政府将对企业和网点的建设和销售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整改仍不达标的,将被取消销售资格,情节严重的还将追究法律责任。”市“家电下乡”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家电办)负责人周克勤表示。   据悉,从5月1日起,我市所有“家电下乡”中标销售企业、特许经销商及指定销售网点,均可申请获取一般纳税人资格认证,除了享受相应的一般纳税人待遇外,还可随时向税务部门购买“家电下乡产品销售专用普通发票”。   “在此之前,我市大多数指定销售网点取得的都是小规模纳税人资格,税率为销售额的3%;发票全为普通发票,部分包税方式的销售网点还存在着发票不足的情况。转为一般纳税人后,纳税比例将按增值部分的17%收取,领取专用发票的数量也没有具体的限制,企业的负担将因此大幅度降低。”市国税局工作人员介绍。   从5月1日开始,补贴申请将由销售网点代为办理。   按照新的规定,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后,产品发票号码、购买人信息、产品标识卡号、储蓄存折银行账号等信息均将改为由销售网点代为审核录入,乡镇财政所将在审核确认后直接将补贴金额划入购买者的储蓄存折银行账号。   此外,市家电办还对补贴申领的时间进行了规定。“今后,从购买到领取补贴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天,在购买后一周左右,农民就可查询自己的储蓄存折银行账号了。”周克勤表示。
关闭】【顶部
>>最新信息

评论

帐  号: 密码: (新用户注册)
表情:
内  容:

图片欣赏
精彩资讯
娱乐资讯
网上热销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