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明年提高农村五保户和城镇“三无”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新华网江西频道12月30日电(记者李兴文)记者从江西省政府获悉,2011年,江西将增加资金提高农村五保户和城镇“三无”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据介绍,2011年,江西财政将增加安排9700万元,提高农村五保户供养保准,其中分散供养标准由每年1320元提高到1560元,集中供养标准由每年1920元提高到2400元,集中供养率继续巩固在60%以上。
同时,江西还将城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抚养义务人或抚养义务人无抚养能力的特困群众月人均供养标准由目前的300元提高到350元,所需资金按现行财政体制由同级财政负担。(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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