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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10万元!江西省下达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及任务面积
时间:2020-04-20 18:12:12来源:中国农业机械网作者:佚名
为支持小农户通过农业生产托管为主的服务方式,发展服务规模经营,有效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有力推动服务规模经营和农业绿色发展,近日,江西省农业农村厅、江西省财政厅发布《2020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据《实施方案》所述,江西省统筹确定2020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8710万元,共需完成服务面积87.1万亩。各项目县通过对承接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组织或接受服务的农户给予一定补助的方式实施项目,按要求完成相应的社会化服务面积。
在服务对象上,《实施方案》提出,要进一步突出小农户,项目县安排服务小农户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补助资金或面积,占比应高于60%;对接受服务的单个规模经营主体,应合理确定每年享受项目任务补助的资金总量上限,防止政策垒大户。要组织推进小农户通过合作和联合实现耕地集中连片,统一开展农业生产托管,发展服务规模经营。积极支持村两委、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发挥作用,以试点带动整村或跨村集中连片推进农业生产托管为主的社会化服务,积极探索整县推进,不断提高对小农户的覆盖率。
在补助环节上,《实施方案》明确,要结合当地主导产业发展,以水稻为主要实施作物,有条件的地方或油菜产区,可以兼顾油菜,重点选取1一3个关键薄弱环节集中进行补助,如工厂化育供苗、机插秧、专业化统防统治、烘干、农作物秸秆还田等环节。对于当地市场机制运作已基本成熟、农户已广泛接受、市场化程度较高的服务环节,原则上要逐步退出财政补助范围。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发展区域特色农林产品生产社会化服务的财政支持方式。具体补助环节由项目县结合实际确定,但必须严格补助环节操作规程、补助标准和验收标准。
在服务主体遴选上,《实施方案》提出,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择优选择有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能力的社会化服务组织,作为项目实施承接服务主体,县域内单环节承担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任务的主体不能少于3家。服务主体应具备相关规定的基本条件,要根据有关要求,建立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录库及服务主体黑名单管理等制度。
在备受关注的补助标准及方式上,《实施方案》提出,项目县要根据自身条件,认真研究制定具体补助方式和运行机制,分别确定服务小农户和规模经营主体的补助标准,面向小农户开展的服务,补助资金可以补服务主体,也可以补农户,坚持让小农户最终受益。原则上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比例不超过30%,且单季作物亩均各关键环节补助总量不超过100元;对贫困地区、丘陵山区,原则上财政补助古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40%,单季作物亩均各关键环节补助总量不超过130元。具体补助标准由项目县结合实际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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