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农资供销网
rss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三农专题 -> 新农村 -> 三农资讯
利好!陕西西药日均费用不超过3元 中药不超过5元
时间:2020-05-18 18:15:49来源:三农网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省药品挂网工作,日前,省医保局印发了《关于药品挂网动态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将动态调整我省部分挂网药品信息变更、挂网药品目录及挂网药品价格。

  据悉,此次调整范围包括《国家基本药物(2018版)》、陕西省现行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内药品和非药品目录部分。

  由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向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挂网药品信息变更申请,按相关业务流程办理。挂网药品目录原则上每季度调整1次,每个季度首月的前两周开放省药械采购平台接受企业申报,调整挂网药品目录。

  限价挂网目录调整为:常用低价药品、妇科儿科专科非专利药品、急(抢)救药品,满足以下条件的可自主申报价格申请进入限价挂网目录。

  一是低价药清单中的药品,可由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按照西药日均费用不超过3元、中药不超过5元的规定自主报价,纳入限价挂网目录。在实际销售中符合低价药政策的药品,可按照低价药价格申报,但原则上不超过省药械采购平台现有的挂网价格。

  二是列入国家妇科儿科专科非专利药品、急(抢)救药品、陕西省短缺药清单中的药品,由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如实申报挂网价格,纳入限价挂网目录(无报价的纳入直接挂网目录)。

  已列入直接挂网目录(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除外)备选挂网目录内的药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需提供现行全国最低中标(挂网)价格(以省为单位集中采购的最低中标或挂网价格,国家及各省级集中带量采购的中选药品价格以及广东、重庆、福建挂网价格等除外,以下简称全国最低价),纳入限价挂网目录。

  未在省药械采购平台挂网的药品,符合上述条件的,可自主提出申请进入限价挂网目录。

  备选挂网目录调整为:未在省药械采购平台挂网,也符合进入限价挂网目录条件的药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可自主申请纳入。

  自挂网之日起,一年内无交易记录的药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该药品调整至备选挂网目录。

  因各种原因,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无法以现行挂网价格供应的药品,可申请将该药品调整至备选挂网目录。但该药品自进入备选挂网目录之日起,一年内不得申请进入限价挂网目录。

  限价挂网目录药品价格调整为:限价挂网目录药品中有新的全国最低价的,在新的全国最低价执行一个月内,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向省药械采购平台申报调整相关药品价格。

  企业不愿以全国最低价供应的,由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药品调整至直接挂网目录;企业自动降低挂网药品价格的,可随时向省药械平台申报;如需调高药品挂网价格的,按照省医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新批准上市药品及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的动态调整,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关闭】【顶部
>>最新信息

评论

帐  号: 密码: (新用户注册)
表情:
内  容:

图片欣赏
精彩资讯
娱乐资讯
网上热销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