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全国绿色有机农业示范市”是年初《全市农村工作会议》部署的重要任务,是我市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载体和支撑,是加快培育我市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提升我市绿色食品品牌形象、促进“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转变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落实党的十九大“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和“推进绿色发展理念”精神的具体举措。为提高社会各界对创建绿色有机农业示范园区、创建全国绿色有机农业示范市重要意义的认识,激发全民“创市”热情,提高创建工作标准,促进“创市”工作健康推进,召开本次会议。 一、会议名称 拟定为《创建全国绿色有机农业示范市总结推进会议暨示范园区授牌仪式》 二、会议时间、地点 时间:拟定于1月中、下旬召开(会期半天) 地点:拟定三区一会议室 三、会议内容及程序安排 1、由市农委主任鲍文明同志宣布: 获得“长春市2016年度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认定的县(市)”名单; 获得“长春市2016年度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的生产企业和社会组织”名单; 被授牌的“长春市绿色有机农业示范园区”名单 2、参会领导为企业(社会组织)颁发证书、牌匾、奖补资金 3、代表发言 (1)榆树市政府副市长高洪洲 (2)农安县顺民心农牧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理事长王在新 (3)吉林省林江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徐瑞东 4、贾晓东副市长讲话 会议由市政府谭景坤副秘书长主持。 四、参会人员 1、“创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直相关部门)领导及处(室)负责人 2、各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 3、各县(市)区农业局局长、农办主任,分管局长,科(室)负责人 4、各县(市)区相关企业(社会组织)代表 5、媒体记者 五、工作分工 1、会议主持稿、领导讲话由市农委负责起草,办公厅综合二处把关; 2、会议典型发言材料由发言单位负责起草,市农委把关; 3、会议下发文件《长春市绿色有机农业示范园区建设管理方案》由市农委负责起草; 4、会议通知: (1)市委、市政府参会领导、市直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参会领导由市政府办公厅负责; (2)县(市)区农业局(农办)、相关科(室)参会人员由市农委负责; (3)企业(社会组织)参会人员由各县(市)区农业局(农办)负责; (4)媒体记者由办公厅协调市委宣传部落实。 长春市农业委员会 二O一八年一月十日 原文链接:http://nw.changchun.gov.cn/ztzl/lsyjnysfs/202003/t20200310_2086915.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