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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选派帮扶干部管理办法
时间:2017-09-20 00:51:42来源:安徽农网作者:

帮扶有实绩优先提拔晋职

  日前,省委组织部、省扶贫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联合印发《安徽省选派帮扶干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选派帮扶干部的工作职责以及对选派帮扶干部的日常管理、考核奖惩等,进一步加强我省选派帮扶干部管理工作,推动脱贫攻坚。

  划定工作“路线图”

  据介绍,《办法》适用于全省统一从各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高等院校、国有企业和中央驻皖等单位中选派到贫困村任职的选派帮扶干部。

  为确保选派帮扶干部更接地气,我省要求第一书记在乡镇党委的领导和指导下,紧紧依靠村党组织,带领村“两委”成员开展工作。要从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精准掌握扶贫对象、制定扶贫脱贫计划、组织实施扶贫项目、推进民生工程建设和协调落实结对帮扶六个方面,做好脱贫攻坚工作。

  无故脱岗3次将通报

  《办法》明确,选派帮扶干部在村工作期间,不承担帮扶单位工作,原人事关系不变,党组织关系转到村。帮扶干部原则上要吃住在村,坚持工作日在岗。

  同时,帮扶干部请假3天以内的,报乡镇党委审批,并报县(市、区,下同)选派协调办备案;请假3天以上7天以内的,报县选派协调办审批;请假7天以上15天以内的,报市选派协调办审批;请假15天以上的,报省选派协调办审批。对无故脱岗的要进行批评教育;一个月无故脱岗3次或一次无故脱岗3天的,向帮扶单位通报。

  成绩突出可优先提拔

  我省规定,选派帮扶干部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分为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和不称职(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等次由县选派工作领导小组会同乡镇党委提出建议,市选派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省选派协调办审定。扶贫工作队成员考核等次要听取第一书记意见。

  对在村期间表现优秀、实绩突出,符合条件的选派帮扶干部,优先提拔使用、评聘职称、晋升职级。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及时约谈选派帮扶干部本人,进行批评教育,并向帮扶单位组织人事部门通报;对年度考核不称职(不合格)的,按要求召回,召回情况记入个人档案。按分级管理原则,各级组织部门要对选派帮扶干部考核结果运用情况进行督查。

  每人每月补助1500元

  《办法》要求,选派帮扶干部任职期间,由帮扶单位发放生活补助和往返交通费。生活补助按每人每月1500元标准按月发放,租住民房费用由帮扶单位据实解决。

  省财政为每个建档立卡贫困村扶贫工作队安排10万元发展集体经济专项资金。扶贫工作队按照有关规定,负责项目申报和组织实施,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要及时在任职村公开,接受监督。同时,扶贫工作队每年还可获得办公经费3万元。

( 来源:安徽日报农村版 作者:王逸群 刘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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