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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晃县国土局工作人员配合开发商造假委托书
时间:2017-10-12 03:00:19来源:红网作者:
关于呼吁依法、公平、公正、公开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反应:

  揭露新晃县国土局工作人员和没有经营资质的不法开发商联合违规审批,导致本人在被人非法算计,土地权益被人侵占后,反而涉身一审、二审,发回重审,重审二审诉累境地。为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揭露不法开发及违规审批,请求为民作主。

  2012年4月12日新晃县国土局出现伪造的本人委托书两份,真实的委托书是用十行纸手写的,是本人在国土工作人员杨世英办公室写的,只有本人的签名,没有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真实委托书是杨世英接收,应该有留保存入档案。而现在两份假委托书均是打印版,签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应该是直接复印上去的,可以明显看出两份委托书的签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连涂改地方都是一模一样的。

  国土局工作人员明显知道此两份委托书是造假,工作人员有不作为和配合造假的问题,是违规违法的行为。

  另本人申请建房的申请报告和相邻签字资料应该都是有原件保存入档案,但是现国土局吴局长讲上下资料都有,就是本人的这一单的资料找不到了。该有档案的资料,说没有就没有了,是为了掩盖两份假委托书不敢拿出来才是真。因为两份假委托书上面的签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都是从申请建房报告上复制过来的。

  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登记有关规定,在依法、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上,国土局相关工作人员都没有做到,甚至某些国土局工作人员有协助配合弄虚作假,妨碍司法公正,严重损害了公民的合法权益。

  我有几个问题请问国土部门:“土地法”征收农民集体一宗土地,要办理好什么手续才算是合法完成变为国有土地?必须要农民办理什么手续给你们,是要签订土地征收转让协议还是购买合同?国土部门又要有什么手续办给征收土地的农民,或者是土地征收补偿款?要是没有土地转让协议和买卖合同,也能够办理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吗?

  我们没有出售土地,国土部门也没有讲过要征收我们的集体土地,我们也没有得到任何土地补偿款,我们更没有签订任何转让协议和买卖合同,而且没有委托出卖和转让,而是国土局工作人员和开发商恶意串通,他们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者利益,他们多占我土地200㎡,总占地730㎡,但只有510.7㎡的手续,这不是违规违法吗?国土局工作人员凭什么要配合开发商伪造两份假的委托书来掩盖他们的非法行为呢?凭什么法律依据把我们的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凭什么配合开发商弄虚作假,造假委托书妨碍司法公正呢?

  农民真的是没有办法,只有公开反应,望得到公正、公平。情况真实,可以调查,有凭有据,请求严查处办,还本人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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