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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严惩凤凰县公安局暴力拆迁的问题
时间:2017-10-17 01:34:15来源:红网作者:
我名叫段少武,湖南省湘西州凤凰县人,男、汉族、身份证:433123194701160***,手机:18674305539,是湖南省凤凰县沱江镇金坪村3组村民,现血泪控诉:湖南省湘西州凤凰县公安局长张杰等非法打砸抢、非法刑事拘留、暴力打伤抓人、强拆我家多年合法经营的加工石场的事实。特请求湖南省委、省政府能严惩张杰等打砸抢黑社会性质及暴力拆迁人员,补偿受害人段少武一家所有人身精神和经济损失!

  一、被张杰等暴力强拆、碾压的加工砂石场是我一家赖以维持生计苦心经营多年的合法私有财产。

  我段少武一家在没有耕地和农田(耕地和农田早已被政府征完),为了维持全家生计,自2003年,我们在自己的宅基地和自留地上建立家庭式的加工石场,并与其他村民一起办理了合法经营证书。证书到期后,我们多次请求凤凰县政府办理各种准入证书,政府部门一直拖延不予办理,目的是准备征收我家宅基地和石场。

  自2003—2017年,长达14年时间,凤凰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并没有对我们一家石场的合法性提出任何异议。我们与村民办理了合法采石证明,依据《物权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规定,被暴力强制拆迁的加工石场是我们一家维持生计并苦心经营多年的合法私有财产。

  二、湘西州凤凰县公安局张杰等人非法动用刑事拘留,以及打砸抢等恶劣手段、暴力强拆、碾压我家多年合法经营的加工石场事实。

  2017年6月5日,我们家的加工石场合法私有财产被以张杰为首的凤凰县公安及城管等以拆迁征收的名义打砸抢碾压破坏。在此之前,没有任何部门和个人对我家石场这块宅基地进行征收情况作出征地公告,也没有任何征地安置补偿公告,更没有与我家达成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以张杰为首的相关人员公然违反《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强制我们只领取宅基地补偿金,对宅基地上的加工石场补偿不仅不予补偿,反而于2017年6月5日下午2:30,在凤凰县公安局局长张杰带领下,组织公安干警、防暴警察、城管等共计80余人(有照片为证)对我家人和石场进行破坏:

  一是采取剪断我加工石场和生活用电等方式迫使加工场加工停工。

  二是当我段少武赶来制止,被公安按到在地,造成头部、额头等部门严重的创伤,后被急救l20送往医院紧急治疗(有照片为证)。

  三是以张杰等为首雇佣外地的挖掘机在我加工石场用地、设备上疯狂碾压,致使我加工石场设备全部毁损,现场一片狼藉(有照片为证)。

  四是张杰等人滥用职权、徇私枉法,打砸我全家,并非法拘留我及其他亲人。

  五是更令人震惊、气愤的是,2017年6月6日,凤凰县公安局以我段少武妨害公务为由直接将我刑事拘留,我年龄已高达72岁,体弱多病,连走路的力气都没有,凤凰县公安局为了达到暴力强拆我加工石场的目的,竟然通过刑事拘留我为手段,他们是在赤裸裸的滥用职权、徇私枉法!我被刑拘后,我曾要求他们释放,办案民警就对我说:放出来可以,前提是你同意强拆碾压你家石场,并保证不能上访。2017年6月20日晚上9:00多,鉴于我年老多病且凤凰县公安局滥用职权的事实,凤凰县人民检察院对我不予批准逮捕,当天,我被取保候审。

  2010年5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公安部2011年也发文《2011年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以凤凰县公安局长张杰为首的有关国家工作人员等参与暴力打砸抢我家亲人并强拆我石场等罪恶行为,是对上述法律的公然违反,应当依规严惩。

  三、严惩参与打砸抢强拆的违法犯罪分子,补偿我段少武一家人身和经济损失。

  当前,我家的生活举步维艰,唯一生存来源被无情的破坏,我年老体弱,妻子患上脑溢血无法动弹,我的家庭儿子、儿媳无任何经济来源,两个孙子一个10岁,一个4岁,均未成年,急需供养,我们诉请政府能依法、依规对征收我们石场、石场机器设备、石场购进的石头补偿以及停产停业补偿,停产停业补偿应延续至安置新的石场所在地时止,有关政府人员曾口头承诺补偿给我们数额280万元,最后根本不去合法落实反而非法打砸抢我家亲人并碾压彻底毁坏我的石场。

  万般无奈之际,哭诉无门,我们坚信省委省政府绝不会让这些无法无天知法违法的亡命之徒危害人民大众,期望严惩有关责任人!

  血泪请求湖南省委省政府等上级部门能严惩光天化日下参与打砸抢我家亲人和以张杰为首强拆碾压我石场等知法犯法的在社会造成恶劣影响的犯罪分子,还民生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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