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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新化县圳上镇政府非法强占农民耕地
时间:2017-12-14 02:07:35来源:红网作者:
老百姓强烈反映:新化县圳上镇旅游风情街非法强征、占用农民耕地行为。由圳上镇党委书记潘家界为核心主导,带领相关工作人员询私舞弊、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占用农民土地,官商勾结倒卖农民集体土地,私取暴利,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情节严重已构成犯罪。

  刑法第四百一十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询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期徒刑。自从圳上镇旅游风情街非法征占用地以来,老百姓无一天安宁,闹得整个农民鸡犬不宁,“哭爹喊娘”有的离家出走,有的气得卧病不起,现如今圳上镇人民政府抢夺农民生存的饭碗,逼得老百姓民不聊生。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是农民生活的最基本的保障是农村稳定的基础,现在各村农民无心于生产,天天上访抗议,于土地共存忙。

  发展为了谁,又为了谁发展,现在你们藐视国法,非法出警强征强迁,由如土匪恶霸,曰本鬼子进村了。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是农民生活的最基本的保障,是农村稳定的基础。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量的农村集体土地被征用,失地农民越来越多。如何保护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解除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保证农民安居乐业,事关农村和社会的稳定。高度重视失地农民问题,为失地农民解决后顾之忧,已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各级政府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来认识这个问题,真正从政策上、制度上予以关注并加以解决。解决失地农民的出路问题,首先要提高征地补偿标准。征地补偿标准太低是农民蒙受损失和上访的最主要原因,因此要尽快修订现行土地管理法关于征用制度的规定,规范各级政府行为,约束公共权力,确保为失地农民提供长期可靠的基本保障。在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过程中,应尽快改变计划经济时代的行政征地方式,引入市场机制,让农民直接参与土地交易全过程,以保证他们对土地的使用权、处置权等得到充分尊重,利益得到有效保障。同时尽快完善土地征用补偿机制,提高补偿标准,使农民真正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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