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湖南省湘乡市东郊乡杨树村第12组,土生土长分了山田土地的常住妇女农民何树青,现举报,湘乡市东郊乡人民政府和杨树村委,对剥夺村民人权,侵害群众利益一事,只下文件不执行,作决议不落实,搞形式主义,忽悠欺骗百姓,4年来只落实了选举权。我的集体收益分配权,宅基地使用权,民主管理权等等最基本的生产生活资料民生权益至今仍然被剥夺,应享受的合法收益分配款等共18800元合法收益至今截留私分强占掠夺不给,欺压妇女百姓无人管,对不依法依规依政策行政,拒不执行政府文件决议的乡村组干部不追责,搞一团和气,不顾村民死活。
请问:政府文件要不要执行?村委通过村民大会作出的决议要不要落实?谁来执行落实?对不依法依规依政策行政,拒不执行政府文件决议的乡村组干部要不要追责?请大家来议一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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