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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涟源市查处一列骗取国家拆迁费的行为
时间:2018-02-09 01:53:31来源:红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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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尊敬的上级部门领导:

  我是湖南省涟源市蓝田办事处龙湖(原青岭和西冲合并)村一名普通村民,现向公安部门实名举报发生在我村一列诈骗国家拆迁补偿款的事实:

  一、2015年年底娄底大道扩建工程在我村范围内按设计要求,需对我(原青岭)村马屋组村民谭连华(房屋主人)的房屋进行依法拆迁,按照当年的拆迁政策,谭连华因全家都是农业户籍,并且都居住在同一栋房子里,因此按照谭连华本人提供公安户籍部门出具的户籍信息,经当时的娄底大道扩建工程指挥部审议通过,谭连华家庭的成员都可以得到每人壹拾肆万柒仟元的货币安置补偿费。在当时,指挥部的工作人员和谭连华家进行拆迁协议协商签订的时候,谭连华提供他家庭全部户籍信息显示,他的大儿子谭峰已与本市白马镇周国英结婚,周国英户籍也因婚嫁迁入我村,谭峰与周国英的小孩周梓莘的户口是2015年2月份因出生落户在谭峰户主名下(涟源市蓝田派出所户籍所可查),拆迁协议商谈时,原青岭村的定补干部(村计育专干张特文、秘书胡吉聪、支书谭礼生、村主任谭周瑜)四名同志都在现场,因张特文和胡吉聪的工作性质以及他两人居住地均与谭连华家相隔很近,对于村上哪个家庭新添一口人丁相对支书和村主任的信息来源,情况要熟悉很多。谭连华提供他的孙女周梓莘的户籍信息时,张特文和胡吉聪抵时都感到不可思议,很震惊,随后张特文跟支书与村主任说,这个谭峰虽然结婚已久,但因该夫妻身体原因,一直未能怀孕生育,而胡吉聪也表示对于周梓莘上户口一事毫不知情,他也从未开具关于周梓莘上户口的任何证明,并且两人都表示从未听说左邻右舍谈论过谭连华家新添了一个孙女,支书询问谭连华夫妻此事来历,谭连华夫妻异口同声说这个孙女早已出生,一直放在周国英的娘家抚养,因担心计划生育问题,户口到2015年2月才落在他父亲谭峰的名下,问及在胡吉聪那里为何未出具落户证明时,夫妻俩则吱吱唔唔,左右而言其他,始终不肯正面回答。此事当时在当地传开后,大家都心知肚明,一笑置之。因户籍资料是由公安部门提供,故无人提出质疑。最终周梓莘的户籍信息得以审核过关,拆迁协议签订后,周梓莘得到了壹拾肆万柒仟元的货币安置补偿费(拆迁协议在涟源市国土拆迁局可查)。

  二、因马屋组在几处城市建设征地时,马屋组上保存在蓝田办事处农村经营管理站的征地款累积80余万元,2017年3月,该组全体组民通过组民大会,会议决定对该笔征地款进行分配,该组一致通过了只要户籍在该组的男性组民和配偶及其子女、女性组民未婚嫁等其他符合条件的组民都可以享有征地款分配的权利。奇怪的事情出现了,谭连华的妻子在大会上提出他的孙女周梓莘按大会决定也应该享有征地款分配权,这本无可争议,完全可以享受。但马屋组其他组民则一致认为,周梓莘如果要享受分配权,可以,但谭峰和周梓莘父女俩需先做亲子鉴定,确定是亲父女,可以享受,否则免谈。大家都谈到,你谭连华家庭做假骗取国家的拆迁补偿款,我们可以心照不宣,置之不理,毕竟你骗取的钱没有损害我们组上的利益,但你如果对组上的征地款还想利用名义上的孙女来享受,虽然分摊到每个人,只不过是少了几十元钱而已,但以后如果还有其他利益分享时,更加难以处理。你谭连华家庭贪心如此之大,我们大家都坚决不会答应。大家还说,如果周梓莘真是你谭连华的亲孙女,为什么这么多年从未见过你家里人亲自抚养过,为什么我们都居住在一起,相邻不过几十百把米远的距离,几年了我们都没有见过你的孙女呢?到底是什么原因,你谭连华心里难道不清楚吗?难道非要大家将这个真相告白于天下吗?后来,听该组其他参会人员讲,经过一些有心人的劝告后,谭连华家庭最终放弃了周梓莘在马屋组的征地款享受分配权。

  从以上两件事情发生的原委和过程来看,我们的疑问如下:

  1、周梓莘是谭连华儿子谭峰的亲生女儿吗?

  2、周梓莘的户口落在谭峰名下是谁在操作的呢?

  3、如果周梓莘与谭峰不是亲生父女关系,按照当年的国家拆迁政策,周梓莘是否有权享受人口安置(货币补偿)费呢?

  鉴于此情况,为了解开广大人民群众心中的疑惑,我作为一名普通的基层党员和老百姓,有义务和责任将相关情况向上级进行举报和反映,我想,在全面进行依法治国的今天,法律的尊严不容践踏,我们迫切希望相关部门能够迅速介入并进行深度调查,不要让“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句话成为空谈,要让法律的公平、正义在我龙湖村每一个角落能够全面体现,这才是全面依法治国的真正内涵。

  殷切期待调查结果及处理情况,未果,我将保留继续向上级相关部门进行反映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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