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桃江县县委、县政府及有关单位领导:
我名曾建华,系桃江县纸厂工人,于1970年参加工作,1973年与当地蔬菜社的一姑娘周美霞确定恋爱关系。周美霞蒙单位的照顾招进厂做临时工,直至1978年结婚。婚后周美霞无条件的转为了家属工。1985年由于落实政策由农村户口改为国家户口,之后因厂领导关心于1986年安排工作改为正式职工,直至退休。退休时,因我单位政工业务不熟,档案里的工龄没有清理,致使我老婆有9年工龄没有计上。当时本人逢企业改革,实属不空,加之对工龄的确认比较含糊,没有认真去过问。
直到2010年在一报纸上看到一篇文章(关于确认工龄的解决办法)对我的启发很大,当即便找政工到劳动局工资股确认,通过工资股核查档案对9年工龄已作了确认,并开具了有关证明文件,我们就拿到社保所,当时社保所有关领导接到以后,不知处理办法,要我放到他那儿。之后就一直没有音讯了,找了几次也没答复,没有处理。我现在不知找谁能帮我解决这个问题,如果放弃,心里又实在不平衡。
难道我这几年工龄就这样废了吗?我现在实在没有办法,只得上网鸣冤求助,希望能得到有关部门的帮助,对我老婆的工龄来个冤假错案来处理。
现在,正处于国家的政策很好的时期,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为此,敬请有关领导帮我把这问题能作一个合理的处理。
此致
敬礼
鸣冤人:曾建华
电话:13207376442
2018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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