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范正元,是合龙村11组村民,举报范乐期违规建房。
1、未批先建,仗着自己以前是贫困户,直接把地基打在己规划的龙门大道上,藐视国家政府权威。
2、他本身不贫困,家有三兄弟早己成家,家中父母早己过世多年,自己家中无病人,两个女儿己大学毕业,在医院在医生,己买房自己常年务工挣钱,村里比他贫困大把人在,他凭什么吃低保。
3、规划局用地股高层姓黄的领导为其撑腰,未批先建不但不处分,还想方设法为其出主意,占用农田,毁坏填埋水渠。
4、我们与范乐期土地相邻,多年以来他刨我们地的土墙和洪水冲刷,致使我方大面积流失,我们起房子的时候拒不退还。
5、范乐期以前可以享受老屋翻新和贫困户安置补助房,可他偏不要,非要在龙门大道上起高楼大厦。
6、政府有明文规定,新规划道路50米内不许建房,他如再建其它自建户照样模仿,拒我所知他这一排己有8一9户都是离红线5O米内的,都等着他动工跟着建,如此一来将形成不良风气,并损毁城市形象及建设,请贵局领导予以调查制止,得以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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