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耕地质量管理条例》将于2012年4月1日正式施行。为推动条例的宣传贯彻,3月19日省人大常委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与我委在南京召开学习贯彻《江苏省耕地质量管理条例》座谈会。省人大常委会丁解民副主任、省政府徐鸣副省长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水利等部门负责同志、各省辖市农委负责同志和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我委王春喜副主任、张坚勇副主任出席会议,张坚勇副主任就学习贯彻《条例》作了会议发言。
丁解民副主任指出,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条例》,应摆上当前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地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大执法力度,形成监管合力,及时查处损毁或破坏耕地质量的各种行为,各级人大常委会要支持和监督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好《条例》。
徐鸣副省长强调,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条例》作为当前农业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准确把握内涵要求,全面加强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为发展现代农业、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农民增收提供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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