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各个父母生的孩子在相貌上会完全不同?
英国遗传学教授杰福瑞斯回答这个问题。原来,每个人都有不同的遗传因子。这种“因子”,一半是爸爸的,一半是妈妈的。因为遗传的“因子”不同,相貌自然是不同的了。
据说在英国中部,有个叫纳堡的村里有一位十五岁的少女叫琳达。这天晚上,琳达对妈妈说:“我去恩德比村朋友家去取唱片,马上回来。”
妈妈放心地点点头。因为琳达是个正派的姑娘,无论出去干什么,都跟大人讲一声。
去恩德比村,往返只需个把小时。可是,琳达一去就没回来。开始并没有引起她妈妈的注意。直到半夜了,她妈妈才有些发急,对丈夫艾迪说:“你去看看,她怎么这样晚还不回来?”
艾迪是琳达的继父,对琳达很好,妻子不说他也想去一趟。
到琳达朋友家一问,琳达根本不曾来过!艾迪这下子急了,在回来的路上,左左右右地寻找着,他想:万一被谁的车撞着,被扔到路旁怎么办呢?他寻到凌晨一点半,连个人影也不见,慌忙到警察局去报告。
警方在六个小时后,发现了琳达的尸体。她是在矮树丛里先被强奸,然后凶手用琳达自己的围巾勒死了她。
警察局侦缉总队长贝克在笔记本上记下了发现这起凶杀 案的时间:
这个案子由总队长贝克亲自挂帅,由三十名警员和一组警犬参加侦破工作。贝克安慰家属说:“请你们放心,我们一定把凶手捉拿归案,为受害者报仇!”
死者的父母都相信贝克的话。因为他是一位很有经验的大侦探。不料,几天下来一无所获。贝克狠狠心,把警员增加到一百多人,在死者所在村纳堡、死者想去的地方恩德比村逐户调查,却仍然没有查到凶手。后来又去附近的里特索普村调查,还是没有收获。这么一来,案子只得搁下了。死者的家属曾三番五次催问,贝克也只能抱歉地摊开两手。
事隔三年,又有一个十五岁的少女失踪了。
这个少女叫桃恩,家住里特索普村,是琳达的同学。桃恩去纳堡看朋友,一去不返。两天后,一个警察在小路旁的田野里发现了尸体。经过检查,也是先遭强奸后被勒死的。 总队长贝克组织大家对案情进行了分析,发现这两个凶杀案有许多相似的地方,所以断定凶手可能是同一个人。他指派一个队长主持破案。六天后就逮捕了一个嫌疑犯。这人才十七岁,在一家精神病院的厨房里做杂工。
这个少年嫌疑犯被三审两问就承认了犯罪经过并且被录了音。但过两天他又否认了。警方让他听自己的谈话录音。他说:“我那时被吓昏了头,我根本不曾杀过任何人!以后。无论怎样盘问,他总是矢口否认杀过人。这时,总队长贝克说:“请遗传学教授杰福瑞斯先生来帮个忙吧。”
为什么要请一位遗传学教授来帮忙呢?原来,以前有一个非洲的男孩来英国找妈妈,妈妈见他模样不像自己过去生的那个儿子,叫他拿出证据来,他一时又拿不出。有关部门请教杰福瑞斯。这位教授经过检查,证明小男孩的遗传“因子”里,有一半是他找的这位妈妈的。于是,他的妈妈这才认了。你看,贝克总队长想请这位教授帮忙,是不是有道理?他想:如果从受害者身上取出凶犯残存的“因子”,证明跟这个少年的一样,他再抵赖也枉然。
不久,教授有了回音:“分析的结果证明,两个死者是同一个人杀死的。但不是你们怀疑的这个人干的。”
警察们对教授的结论不免感到意外:嫌疑犯不是承认过吗?如果不是他干的,为什么要承认呢?但他们是相信科学的,把嫌疑犯释放了,并且由此引出了一个大胆的破案方案。
警方估计,凶手应该是纳堡、恩德比和里特索普这三个村里的人,年龄在十三岁到三十岁之间。对于这个年龄的四千多名男性青少年,在琳达被杀后,曾用老办法调查过,结果查不出。现在受到遗传学教授的启发,决定对这些男性青少年进行“遗传因子”的检查。谁有凶手的“遗传因子”,毫无疑问,谁就是罪大恶极的凶手。
结果检查了大部分人,没有找到凶手。只剩下二百五十人了,难道凶手在他们当中?警方的回答是肯定的。但是,检查下来,也没有凶手!侦破工作几乎走进了死胡同。
可是,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不久案子却破了i凶手是个叫毕契福克的家伙。他是个面包师,二十七岁。
难道遗传学教授的办法失了灵?不是。原来这家伙在检查那天,托词没有空,说服了一个工友冒名去的。那么后来又是怎样戳穿凶手鬼把戏的呢?一天,那个冒名顶替的工人在 酒店里喝酒时,把这件事当作笑话告诉给自己的朋友,有个女一顾客听见,便报告给警察了。
凶手被抓起来以后,开头还不肯承认,当遗传学教授的分析结果摆到他面前时,他才软了下来,脸色变了,腿也抖了。
用现代化手段终于把穷凶极恶的杀人犯抓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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