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合同争议进行行政调解,是在当事人自愿基础上,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协助下,以调解方式解决合同争议的
一种形式。它既不同于仲裁机构的仲裁,也不是一种行政处理办法。因此,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调解申请,必须以当事人双方自愿调解为前提,一方不愿调解的,工商机关不能受理;在调解中,一方当事人不愿继续调解的,应当终止调解;调解不成或者当事人不履行调解协
议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不得用行政手段强制当事人接受调解或强制执行调解协议。
人生就像一个大舞台,总是有这样或那样的事情发生着、经历着、感知着,,每段故事的发生都是一个话题的由来, 大胆说出你对不同人生话题的不同看法,发表属于你自己的独特见解,快快加入我们吧!
你来评价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