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三)绩效管理工作情况说明。
七、专业名词解释
嘉峪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的职能是贯彻执行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并依法实施监督和检查;负责全市农产品综合质量安全管理、监督、检测工作,并发布基准数据;组织制定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技术规程;负责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鉴定工作;负责农产品“三品一标”的管理、申报、认证;负责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提供技术支撑,运行省、市、镇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制机制;负责农产品生产者和检测人员的培训及业务指导工作;负责与绿色食品有关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中心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科级建制,隶属嘉峪关市农业农村局管理。事业编制11名,实有人数14名,其中,在编人员12名,进村进社人员1名,民生实事人员1名。与去年相比减少。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269.71万元,支出总计262.23万元。与2019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37.94万元,减少12.33%,支出减少45.42万元,减少14.7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离和项目基本完工,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减少。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269.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9.71万元,占100%。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262.23万元,其中:农林水支出262.23万元,占100%,剩余7.48万元,列入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69.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7.94万元,减少12.3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减少。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62.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5.42万元,减少14.7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减少。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农林水支出262.23万元,占100%。剩余7.48万元,列入结转结余。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2.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3.03万元,占77.04%,较上年减少5.2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离,人员经费减少;项目支出59.20万元,占22.96%,较上年减少32.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数量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3.0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8.63万元,较上年减少10.8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离,人员经费减少,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公用经费14.40万元,较上年增加5.5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供热公司重新核定单位供暖面积,2020年补缴2018年、2019年取暖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专用材料购置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2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相同,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2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业务扩展,承担省级例行检测,完成酒泉、金昌、天水、兰州、陇南、张掖全年四个季度采样及检测工作,支付车辆燃油费、保险费,修理费,所以费用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2.2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2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相同。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数0万元,占预算的0%;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占年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为2.2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辖区生产基地、农业生产企业、养殖场农产品检测抽样、承担省级例行检测其他市州采样工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支出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2020年我中心公务用车保有量1 辆。“三公”经费中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用车购置费未发生,同上年相同。
五、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的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没有机关运行经费。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79万元,占采购总额的63.7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45万元,占采购总额的36.3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总额115.1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50万元,非流动资产106.62万元。本部门共有车辆1量,为单位采样用车。
(三)绩效管理工作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其中,涉及项目1个,资金12.8万元,占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100%。从评价情况来看,2020年市财政下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资金12.8万元,支付12.8万元,资金执行率100%。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等基本支出。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购买实验室试剂耗材,开展宣传培训。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专项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6分,下一步工作措施:一是进一步提高检测能力、加大检测范围、增加检测频次,更好的保障人民“舌尖上的安全”。二是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开展检测监管人员能力培训,强化执法手段,完善执法装备,进一步提高监管水平。三是加大“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力度和证后监管,力争完成每年8%的增幅。四是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办法,持续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工作制度,加强对生产者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工作的培训和指导,督促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从田间到市场有效衔接,逐步构建以合格证管理为核心、自律与国律相结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模式。五是采取不同形式,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工作技术培训,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全市各农产品生产基地追溯点,检查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运行情况,督促生产基地及时录入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逐步实现生产记录可存储、产品流向可追踪、储运信息可查询,达到“质量可监控、过程可追溯、政府可监管”的目的,切实提高生产主体诚信意识和管理水平,增强消费者的安全感。
七、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 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 的结转和结余。
(六)基本支出:是指审计署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是指审计署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是指审计署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审计业务等活动的支出。(1)行政运行(项):是指为保障审计署各行政机构正常 46 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安排的支出。(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是指审计署机关及驻地方 特派员办事处的项目支出。(3)机关服务(项):是指为审计署机关提供后勤保障服务的机关服务中心的支出。 (4)审计业务(项):是指审计署用于按照审计纪律“八 不准”的规定,审计人员外出审计期间一切经费支出(含按规定 支出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公杂费和餐费补助)。(5)审计管理(项):是指审计署用于审计法制建设、审计业务质量控制、审计业务培训等方面的支出。(6)信息化建设(项):是指审计署用于“金审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项目支出。(7)事业运行(项):是指事业单位(不含机关服务中心) 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九)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是指为根据综合管理和审计业务工作需要,审计署及所属单位对相关人员进行各类培训发生的支出。
(十)节能环保支出(类)能源节约利用(款)能源节约利用(项):是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是指审计署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或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是指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 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嘉峪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
2021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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