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明确开展专项行动是保护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的重要抓手,成立县规范垂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县农业农村局与县公安局分管领导为组长,业务部门负责人为副组长,下设办公室。负责任务的部署与实施,对相关工作任务进行督导检查。
二是广泛进行宣传,达到家喻户晓。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和微博、微信、短视频等多种宣传手段,广泛宣传《赣江和抚河南昌辖区水域全面退出捕捞通告》、《规范垂钓行为倡议书》、《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垂钓告知书》,提高公众对无序垂钓破坏水域生态环境的认识,自觉抵制使用非法钓具、过度过量、破坏生态、非法交易的无序垂钓行为。
三是落实属地管理,压实主体责任。按照属地管理要求,压实垂钓管理的主体责任,把垂钓管理工作作为重点水域禁捕工作的延伸。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牵头公安、农业农村、环保、水利、城管、乡镇护渔队、村(居)委会等部门和单位,成立集中整治专门队伍,整合各职能部门法律赋予的权限,共同做好整治工作。
四是明确职责分工,严格执法纪律。公安、农业执法部门及乡镇综合执法力量、护渔队伍,按照属地管理及职责分工开展规范垂钓管理执法工作。在执法中做到文明执法、规范管理,严禁粗暴执法,严禁以权谋私、徇私舞弊和监守自盗。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执法车辆、船艇和人员安全。
截至9月22日,集中整治违规垂钓专项整治行动共出动人员2300余人次,船艇45航次,车辆688台次,共巡查桥梁、取水口、沿河江堤等场所400余处,共开展专项行动300余次。发现违规垂钓600余起,驱离违规垂钓人员940余人次,收缴违规钓具100余套,有效维护了水域生态环境。
(南昌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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