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江西省“美丽活力+民宿”联动建设先行县认定办法(试行)>和<江西省全域美丽乡镇推介工作程序>的通知》(赣村治办字〔2021〕2号),将在全省组织开展“美丽活力乡村+民宿”联动建设先行县认定和全域美丽乡镇推介工作。“美丽活力乡村+民宿”联动建设先行县原则上以开展了联动建设试点的县区为认定对象,每年第四季度,按照县申报、市推荐、省审定的方式认定,每年认定10个左右。全域美丽乡镇以涉农县的乡、镇为推介对象,推介工作每年组织一次,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按照乡、镇申请,县级初审、市级推荐、省级审核的推介程序。新村科已将通知下发至各县区,要求各县区按照要求和时间节点提出申请并报送相关材料。
(新农村建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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