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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分区分级精准施策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4-13 18:34:35来源:中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网作者:佚名

各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分区分级精准施策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精神,统筹协调抓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结合山西省关于新冠肺炎疫情低风险、中风险的划分,以县域为单位,分区分级差异化开展日常监管执法,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于新冠肺炎疫情低风险县(市、区)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恢复风险监测、监督抽查、巡查检查、执法检查等正常监管执法工作。要根据农业农村部下发的质量安全风险点(附件1),结合当地风险隐患和生产实际,建立重点风险产品名录以及风险环节隐患,积极开展巡查检查,实现本地“菜篮子”产品主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全覆盖。要发挥好乡镇监管站作用,组织开展快检筛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风险隐患。同时,在监督抽查、县乡快检、日常巡查、专项检查时,要开展合格证制度落实情况、合格证/追溯凭证内容的真实性,以及质量安全相关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种植养殖生产主体安全用药的指导力度,督促其严禁使用禁用药物和非法添加物并执行农药安全间隔期和兽药休药期规定。一旦发现问题要紧盯不放,直至整改到位,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于新冠肺炎疫情中风险县(市、区)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根据本地疫情防控形势因地制宜,不同乡镇采取不同方式加强监管执法,充分发挥乡镇监管站的作用。没有确诊病例的乡镇(街道),要参照低风险地区监管要求,积极开展巡查检查、快检筛查,排查本地“菜篮子”产品主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风险隐患,加强安全用药指导。有确诊病例的乡镇(街道),要充分运用互联网+培训模式,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点对点”指导种植养殖生产者安全用药、赋码出证(生产主体生成并出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追溯凭证,散户开具合格证)。

  三、对于新冠肺炎疫情高风险县(市、区)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继续集中精力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加强与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的协作,通过市场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掌握质量安全情况,保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不断档、不缺位。通过微信、视频、农村大喇叭等形式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操作指南,动员种植养殖生产主体在家参加质量安全在线培训。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点对点”指导种植养殖生产主体安全用药、掌握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以及赋码出证的相关要求。

  请各市、县农业农村部门高度重视,对照上述分区分级监管执法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因地制宜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同时,建立分区分级监管执法情况周报制度,各市要及时汇总所辖各县(市、区)分区分级监管执法情况表(附件2),于每周三下午(3月11日第一次报)与合格证开具情况统计表,一并下班前报送山西省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直至疫情解除。

  联系人:刘联鱼、韩斌;

  联系电话:0351-8235036,8235283;

  邮箱:sxncpjgj@126.com。

  附件:1.近期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提示

  2. 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情况周报表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0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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