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完善配套政策,创新扶持机制,全面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持续发展。经过多方面的努力,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跃上新台阶:一是发展数量不断攀升。截止2010年底,全市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已经突破一万家,达到10300家,名列西部第三位。成员出资总额达到14.75亿元,农户参合率达到26.01%。二是覆盖领域不断拓展。目前,我市农、林、牧、渔各产业和具有优势的主要特色农业行业,都已经有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近两年还出现了农机合作社、以地入股合作社、资金互助合作社、联合合作社等多种形式。三是服务功能不断增强。在组织好生产的同时,越来越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向品牌、流通、加工等经营领域拓展,开展农资供应、质量标准、市场营销、基地认证等统一服务。目前,全市合作社拥有注册商标573个,通过“三品”认证287个。四是合作机制不断规范。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社改变了发展初期运作无序、分配随意的不规范现象,出资结构、组织结构不断优化,决策的民主性和公开性、分配方式的效率与公平的统一性开始得到了体现。五是产销对接不断扩大。除合作社直销产品外,全市300多家合作社农产品,通过“农超对接”、“农校对接”等,减少中间流通环节,直接进入超市、学校,降低成本,增加收入。全市还组建了28个专业联合社(会),更大规模、更高层次的合作经营开始出现。
为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继市政府出台《关于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后,市农委会同有关部门按照“1+X”的思路,在财政、金融、税收、产销对接、人才培训和示范社建设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具体配套扶持政策。财政扶持上,用于合作社的扶持资金规模逐年增加。项目支持上,明确将合作社纳入相关涉农项目的申报范围。农业保险上,将合作社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范围,不断增强合作社抵御风险能力和融资能力。产销对接上,组织规模大、管理好、产品优的合作社与超市和学校等直接对接。人才培训上,将合作社知识纳入农业人才、大学生村官和基层干部的培训内容。目前,“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已通过市人大二审,这将进一步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依法发展。
当前,重庆市的城乡统筹、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已经进入一个快速推进的时期,大力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推进农业组织化进程是缩小“三大差距”的重要手段。在“十二五”期间,我市在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方面将坚持“发展与质量并重”,实现数量稳步增长、质量大幅提升、运行更加规范的目标。为此,将着重落实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落实和完善扶持政策,全面优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环境。二是做好人才工作,想方设法选拔和培养一批懂经营、善管理、讲奉献的高素质合作社企业家队伍。三是抓好示范社建设,重点培育一批产业基础好、运行机制好、经营效益好、服务成员好、示范带动好的“五好”合作社。在“十二五”期间,坚持每年培育市级示范社100家。四是推进农业组织化进程,在全市的大宗和特色农产品行业构建“专业农户+专业合作社+专业加工企业+专业行业协会”的以专业合作为主线的“四位一体”农业组织化体系。五是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打造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信息和交易服务的网络平台,区域性物流、仓储、配送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