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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业委员会

所在城市: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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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机构性质: 市场监管
  • 所属行业:银行业
  • 成立日期:
  • 所在城市: 重庆
  • 负 责 人:
  • 地    址: 重庆市北部新区黄山大道东段186号
  • 联 系 人:
  • 网    址: http://www.cqagri.gov.cn/
  • 电    话: 89133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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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多联系信息
简介

 地理位置 重庆位于中国西南部,长江上游,东经105°17'-110°11'、北纬28°10'32°13'之间的青藏高原与长江中下游平原的过渡地带。全市东西长470公里,南北宽450公里,幅员面积8.24万平方公里。
   
自然状况 重庆辖区内,北有大巴山,东有巫山,东南有武陵山,南有大娄山,地形大势由南北向长江河谷倾斜。重庆主城区海拔高度多在168400米之间。市内最高峰为巫溪县东部边缘的界梁山主峰阴条岭,海拔2796.8米;最低为巫山县长江水面,海拔73.1米。全市海拔高差2723.7米。境内山高谷深,沟壑纵横,山地面积占76%,丘陵占22%,河谷平坝仅占2%。其中,海拔500米以下的面积3.18万平方公里,占幅员面积38.61%;海拔500800米的2.09万平方公里,占幅员面积的25.41%;海拔8001200米的1.68万平方公里,占幅员面积的20.42%;海拔1200米以上的1.28万平方公里,占幅员面积的15.56%
   
主要河流有长江、嘉陵江、乌江、涪江、綦江、大宁河等。
   
气候特征 重庆气候属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年平均气候在18左右,冬季最低气温平均在6-8,夏季平均气温在2729,日照总时数10001200小时,冬暖夏热,无霜期长、雨量充沛、温润多阴、雨热同季,常年降雨量10001400毫米,春夏之交夜雨尤甚,素有"巴山夜雨"之说。2008年平均气温18.6C,年总降雨量985.3毫米,日照时数703.8小时,平均相对湿度82%,平均风速1.3秒,平均气压983.9百帕。境内海拔相对高差悬殊,立体气侯明显。辖区农作物全年均可生长。
   
行政区划 2008年重庆共辖40个区县(自治县),871个乡镇,8967个村。为改变重庆城市对农村的带动效应不强、小马拉大车的现状,做大城市规模,带动农村发展,2006年底提出一圈两翼战略:建设以大约1小时交通距离为半径范围内的一小时经济圈,包括23个区县,即: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万盛区、双桥区、涪陵区、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綦江县、潼南县、铜梁县、大足县、荣昌县和璧山县。“1小时经济圈面积2.87万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34.8%;建设以万州为中心的渝东北地区和以黔江为中心的渝东南地区两翼。其中,渝东北翼11个区县组成,主要包括:万州区、梁平县、城口县、丰都县、垫江县、忠县、开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和巫溪县;渝东南翼由6个区县组成,主要包括:黔江区、武隆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和彭水县。
   
民族人口 以汉族为主体,此外有土家族、苗族、回族、满族、彝族、壮族、布依族、蒙古族、藏族、白族、侗族、维吾尔族、朝鲜族、哈尼族、傣族、傈僳族、佤族、拉祜族、水族、纳西族、羌族、仡佬族等49个少数民族。
    2008
年末,全市总人口3257.05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349.67万人,占全市人口的72.14%。乡村从业人员1379.89万人,其中男745.47万,女634.42万;第一产业从业人员676.09万人,第二产业从业339.68万人,第三产业从业364.12万人。
   
农业资源 市域植物资源丰富,生长6000多种各类植物,森林覆盖率20.49%。重庆药用植物资源极其丰富,是全国重要的中药材产地之一,大面积山区生长的野生和人工培植的中药材有2000余种,主要有黄连、白术、金银花、党参、贝母、天麻、厚朴、黄桕、杜仲、元胡、当归等。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黄连产量居全国第一,是著名的"黄连之乡"
   
全市有栽培植物560多种,主要是水稻、玉米、小麦、红薯四大类,尤以水稻居首。2008年全市稻谷播种面积为67.35万公顷。除粮、油、蔬菜等农作物外,还有油菜、花生、油桐、乌桕、茶叶、蚕桑、黄红麻、烤烟等名优经济作物。黔江区被誉为"烤烟之乡";涪陵是全国著名的"榨菜之乡"。果树作物主要有柑橘、梨、李、桃、枇杷、龙眼等,尤以柑桔最具盛名,有柑橘之乡的美誉。   
   
市域内各类动物资源600余种,有金丝猴、华南虎、蜂猴、黑鹳等近100种国家重点珍稀保护动物;40余种畜禽类动物中,荣昌猪为全国三大猪种之首,有"华夏国宝"之称;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为全国最大的长毛兔生产基地。
   
全年水资源总量576.93立方米,比上年减少12.98%。年平均降水量1187.70毫米,减少6.4%
   
农业生产 2008年末,重庆耕地面积223.59万公顷,比上年净减少3150.17公顷。全年耕地面积开发增加2176.85公顷,复垦增加305.91公顷,整理增加4498.05公顷,其他增加1.15公顷;生态退耕减少132.51公顷,农业结构调整减少310.95公顷,灾毁减少187.66公顷,建设占用减少5035.11公顷,其他减少4465.90公顷。灌溉水田71.47万公顷,有效灌溉面积65.89万公顷。
    2008
年粮食播种面积3323.12万亩,比上年增长0.9%,粮食平均亩产347公斤。油料播种面积323.30万亩,增长11.7%。蔬菜播种面积722.34万亩,增长11.2%
    2008
年粮食总产量1153.21万吨,比上年增产5.99%。蔬菜产量994.52万吨,增长16.27%。油料产量35.76万吨,增长16.57%。蛋类41.29万吨,增长27.9%。牛奶产量7.78万吨,减少9.59%。出栏生猪1898.67万头,增长6.48%。肉类总产量177.58万吨,增长11.50%
   
农村经济 2008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096.66亿元,其中第一产业575.40亿元,比上年增长6.8%。其中,种植业351.41亿元,增长7.7%;畜牧业178.05亿元,增长5.2%;林业21.38亿元,增长4.5%
    2008
年,全市农业的商品化率平均为59.5%,其中,农业47.0%,林业60.0%,牧业77.2%,渔业79.3%
    2008
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126元,增长17.6%。其中,人均工资性收入1765元,增长13.2%;人均家庭经营收入2017元,增长23.0%;人均转移性收入294元,增长10.4%。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885元,增长14.2%;其中,衣着、居住、交通通讯、家庭设备用品、医疗保健等消费分别增长17.6%24.7%14.3%21.3%17.0%。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53.3%。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35.0平方米,比上年增加0.4平方米。城乡居民收入比从上年的3.591调整为3.481
   
移民、扶贫与社会保障 2008年完成库区移民安置5.39万人,累计搬迁库区移民112.80万人。还建各类移民安置房屋178.02万平方米。累计完成1397户库区淹没工矿企业结构调整。引进对口支援经济合作项目140个,资金65亿元。库区培训33085人,其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20662人,职业技能培训10331人,创业培训1001人,致富带头人培训1091人。市外输出移民劳务工17439人。全年完成移民投资51.54亿元。
   
全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435.75万人,比上年增长23.9%;其中,农民工29.64万人。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38.40万人,增长6.9%78.00万农村居民得到政府最低生活保障,财政性资金支出5.2亿元。
  
灾害  2008年,全市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9.60亿元,其中,农业经济损失4.90亿元。

主要职能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工作职责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824号)和《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096号),设立重庆市农业委员会,为市政府组成部门。市委农工委履行市委规定的职责,与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合署办公。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国家和本市依法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兽药经营许可、动物诊疗许可、水产苗种生产许可、农药广告审查的行政审批权全部下放给区县(自治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将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的行政审批权部分下放给区县(自治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三)增加农业部下放的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加工许可的职责。
(四)增加农业部下放的饲料生产企业设立条件审查和动物源性饲料安全卫生审查的职责。
(五)加强农产品标准、检测及质量控制的职责;加强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质量安全监管的职责,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农业和农村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农业和农村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资源配置和产品品质改善的责任;提出有关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大宗农产品流通、农村信贷、税收及农业财政补贴的政策建议;拟订全市新农村建设规划、计划和农业产业政策;起草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农业产业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三)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耕地使用权流转工作。
(四)制定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有关政策;负责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制定全市“菜篮子工程”的规划、政策、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参与实施主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工作;负责预测并发布农业各产业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
(五)牵头组织全市生态农业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负责转基因管理和农业生物安全管理;负责全市农村可再生能源的综合利用;参与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规划、划定及管理工作;依法或根据授权负责农用地、渔业水域、草原、草山草坡、宜农滩涂、宜农湿地管理和农牧渔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保护水生野生动植物和渔业水域生态环境;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六)制定全市农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重大农业科技项目攻关和重大农业科技成果的鉴定、评审、推广;归口管理中等农业教育、农业成人教育、农民职业教育和农牧渔业科研工作;组织农业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工作;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负责农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审工作。
(七)承担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质量安全监管,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拟订农产品质量安全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和农业产业的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农业产业产品和绿色食品的开发、认证、质量监督和管理工作;组织重庆市名牌农产品认证工作,实施农业名牌战略。
(八)负责全市动植物内检(不含森林植物内检)和动物防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负责兽医医政、兽药(渔药)药政药检工作。
(九)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饲料工业等的行业管理和国有良(原)种场的管理;承担农业防灾减灾和指导灾后生产恢复的责任。
(十)负责提出农业机械化发展方向及重大技术措施建议;引导农业机械产品结构调整,提高农业机械化普及和应用水平;拟订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负责组织实施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理、产品质量检验、鉴定和论证管理。
(十一)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有关国际经济、科技交流与合作,指导农业援外工作,推进全市农业对外开放。
(十二)负责所属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按照权限管理所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作;指导有关社会团体为农业经济发展服务。
(十三)负责统筹管理全市农业综合开发工作。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略。

四、人员编制
略。

五、其他事项
(一)管理重庆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二)食品安全监管的职责分工。市农委负责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市质监局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市工商局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食品卫生许可,监管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市卫生局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负责食品安全标准制定等。
(三)茧丝绸行业管理职责由市外经贸委承担;市农委支持配合市外经贸委发展蚕丝绸产业。
(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管理职责由市中小企业局(市乡镇企业局)承担。

六、附则
本规定由重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重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