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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工商省行政管理局

所在城市:安徽 合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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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机构性质: 市场监管
  • 所属行业:银行业
  • 成立日期:
  • 所在城市: 安徽 合肥市
  • 负 责 人:
  • 地    址: 安徽省合肥市宁国路112号
  • 联 系 人:
  • 网    址: http://www.ahaic.gov.cn/
  • 电    话: 0551-4675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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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多联系信息
简介
(一)办公室
  协助管理局机关日常工作;协调机关各处室的工作关系,制定机关各项工作制度;负责会议组织、文电、档案、机要、保密、信访、机关财务及本系统统计等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
  组织起草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组织实施法制宣传;组织开展工商行政执法监督和听证工作;承办行政复议、应诉和赔偿。
(三)公平交易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
  研究拟定制止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规章制度及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市场交易中的垄断、不正当竞争、流通领域走私贩私及其他经济违法案件;组织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组织查处市场管理中发现的经销掺假及假冒产品行为。
(四)企业注册处
  研究拟定企业登记管理的规章制度及具体措施、办法;组织管理企业注册工作;核定工商企业名称,审定、批准、颁发管辖范围内的企业和其他经营单位的证照,对其注册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指导本系统的企业注册及监督管理工作。
(五)市场规范管理处
  研究拟定规范各类市场秩序的规章制度及具体措施、办法;组织规范各类市场的经营秩序;组织实施对经纪人、经纪机构经营行为的规范管理;组织指导对市场进行专项治理。
(六)合同监督管理处
  研究拟定合同监管的规章制度及具体措施、办法,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管;组织查处合同欺诈;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登记;组织监管拍卖行为。
(七)广告监督管理处
  研究拟定广告业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及具体措施、办法;组织实施对广告发布及其他各类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广告经营审批及依法查处虚假广告;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八)个体私营经济监管处
  调查研究和引导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研究拟定监督管理个体、私营经济的具体措施、办法;做好对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私营企业的服务与监督工作。
(九)财务装备处
  管理本系统的经费、财务、装备、基建和固定资产;监督执行本系统财务制度;负责本系统各项财务预、决算和经费的划拨、结算等。
(十)人事处
  承办本系统的机构编制和人事工作;负责省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正、副局长及相当级别干部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工商行政管理队伍的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十一)综合处
  研究工商行政管理建设、改革和发展的有关问题;负责起草重要文稿;组织开展综合性调研工作。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三)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四)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与处理、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六)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七)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八)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九)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依法对商标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商标专用权;组织开展安徽省著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负责驰名商标的审核申报工作;依法保护有关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保护。
  (十一)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等,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十二)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十三)负责全省工商系统领导班子建设、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全省工商系统财务预决算、基本建设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十四)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