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协助管理局机关日常工作;协调机关各处室的工作关系,制定机关各项工作制度;负责会议组织、文电、档案、机要、保密、信访、机关财务及本系统统计等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
组织起草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组织实施法制宣传;组织开展工商行政执法监督和听证工作;承办行政复议、应诉和赔偿。
(三)公平交易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
研究拟定制止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规章制度及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市场交易中的垄断、不正当竞争、流通领域走私贩私及其他经济违法案件;组织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组织查处市场管理中发现的经销掺假及假冒产品行为。
(四)企业注册处
研究拟定企业登记管理的规章制度及具体措施、办法;组织管理企业注册工作;核定工商企业名称,审定、批准、颁发管辖范围内的企业和其他经营单位的证照,对其注册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指导本系统的企业注册及监督管理工作。
(五)市场规范管理处
研究拟定规范各类市场秩序的规章制度及具体措施、办法;组织规范各类市场的经营秩序;组织实施对经纪人、经纪机构经营行为的规范管理;组织指导对市场进行专项治理。
(六)合同监督管理处
研究拟定合同监管的规章制度及具体措施、办法,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管;组织查处合同欺诈;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登记;组织监管拍卖行为。
(七)广告监督管理处
研究拟定广告业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及具体措施、办法;组织实施对广告发布及其他各类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广告经营审批及依法查处虚假广告;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八)个体私营经济监管处
调查研究和引导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研究拟定监督管理个体、私营经济的具体措施、办法;做好对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私营企业的服务与监督工作。
(九)财务装备处
管理本系统的经费、财务、装备、基建和固定资产;监督执行本系统财务制度;负责本系统各项财务预、决算和经费的划拨、结算等。
(十)人事处
承办本系统的机构编制和人事工作;负责省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正、副局长及相当级别干部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工商行政管理队伍的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十一)综合处
研究工商行政管理建设、改革和发展的有关问题;负责起草重要文稿;组织开展综合性调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