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 2004年11月26日挂牌成立,属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垂直管理机构。依法承担全市药品研究、生产、经营、使用等全过程的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职能,行使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 组织协调,开展对食品、保健品、化妆品重大安全事故的查处的职能以及依法进行保健食品许可的监督管理等职能。莱芜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莱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行政职能介绍
食品监管职能:
一、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等方针、政策。组织有关部门制定辖区内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政策和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 依法行使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职责 , 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承担的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监督工作。
三、 组织开展对食品、保健品、化妆品重大安全事故的查处 ; 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四、综合协调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检测和评价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省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监管信息发布办法 , 向社会发布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信息。依法进行保健品许可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