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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所在城市:浙江 杭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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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机构性质: 市场监管
  • 所属行业:社会保障业
  • 成立日期:
  • 所在城市: 浙江 杭州市
  • 负 责 人:
  • 地    址:
  • 联 系 人:
  • 网    址: www.zjfs.gov.cn/
  •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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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多联系信息
简介

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
2、制订全省食品安全工作规划,审议食品安全工作年度工作重点。
3、研究解决食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相关部门的工作,检查督促食品监管责任的落实。
4、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副局长任常务副主任,省经贸委、省农业厅、省卫生厅、省工商局、省海洋与渔业局、省质量技监局的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各成员单位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为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联系。

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食品安全监管的政策法规,分析
全省食品安全形势,研究提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委员会决策服务。
2、按照委员会的部署和职责分工,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3、制订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4、组织协调食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重大事故查处。
5、承办委员会会议和重要活动,组织督促检查工作。
6、委员会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省食品安全委员会专门工作组职责:
省食品安全委员会设专家咨询组、暗察暗访组、宣传教育组。
(一)专家咨询组。由我省或国内食品安全管理方面的专家组成。主要职责是为委员会研究贯彻国家食品安全政策法规,制定食品安全工作规划和重大举措提供决策咨询;在食品安全标准、检验检测、信息研判、事件评估、事故救援等方面进行专业指导。
(二)暗察暗访组。由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管理,公安、农业、卫生、工商、质量技监等部门配合协助。主要职责是调查了解各地食品安全工作的真实状况,为委员会和有关政府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跟踪检查领导重要批示的贯彻和重大事件的查处整治情况,督促有关工作落到实处。
(三)宣传教育组。由委员会办公室、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牵头组成。主要职责是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方针;组织协调食品安全政策法规和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制订重大宣传教育计划,负责重要新闻报道稿件的审核。

省委宣传部工作职责:

   负责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宣传、新闻单位做好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和舆论监督。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工作职责:

   会负责将食品安全体系建设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依法审核食品检验检测和信息技术的发展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

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工作职责:

   负责食品行业管理;贯彻实施国家食品产业发展政策;负责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推进牛羊定点屠宰工作。

省教育厅工作职责:

   负责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和食品安全意识教育工作;建立和完善学校突发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机制。

省科学技术厅工作职责:

   负责组织食品安全科技计划的编制与实施;提出食品安全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并组织联合攻关。

省公安厅工作职责:

   负责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案件,打击违法犯罪分子;维护执法秩序,查处抗拒执法行为。

省监察厅工作职责:

   参与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及督察督办;对重大事故负有责任的地方、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省财政厅工作职责:

   负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及食品放心工程的经费保障。

省农业厅工作职责:

   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组织对植物动物产品中农药、兽药的残留量检测和信息发布;负责动、植物的防疫检疫;负责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监管,查处违法行为;组织实施农产品安全技术标准。

省卫生厅工作职责:

   负责食品流通环节和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的卫生许可和卫生监督;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卫生许可;组织食品卫生、食品中化学和生物污染物以及食源性疾病的监测;实施国家和省组织的食品卫生质量监督抽检工作;负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救援中的医疗救助工作。

省林业厅工作职责:

   负责初级可食林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负责开展可食林产品产地环境、投入品和质量安全状况的检测;组织实施可食林产品安全技术标准。

省环境保护局工作职责:

   负责对影响食品质量的生产环境及污染源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初级农产品产地大气、水质、土壤等环境要素的监督性监测。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工作职责:

   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负责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注册工作,取缔无照生产经营食品行为;组织实施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测和上市食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查处销售不合格食品及其他质量违法行为;查处食品虚假广告、商标侵权的违法行为。

省海洋与渔业局工作职责:

   负责初级水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实施渔业行业管理,规范渔业生产活动;组织实施水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组织实施渔业环境、水产品质量安全、水产疫情病害和渔业投入品的监测和管理;负责发布有关初级水产品质量检测信息。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工作职责:

   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卫生的日常监管。组织实施生产许可、强制检验等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依法查处生产领域中的不合格食品及其他质量违法行为;组织制定、修订发布地方食品标准,开展食品标准备案工作;实施食品质量监督抽查。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职责:

   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查处重大安全事故;承担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制定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政策、规定、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食品安全信息的归集、分析、预测及综合发布工作。

省粮食局工作职责:

   负责粮油收购、储存活动中的质量管理;检查执行国家粮食运输技术规范情况。

省法制办工作职责:

   负责组织研究和起草有关食品安全的地方性法规、规章;监督检查食品安全执法单位依法行政工作。

省新闻出版局工作职责:

   负责食品包装印刷业有关的监管和整治工作。

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工作职责:

   负责进出口食品安全的检验和监督管理;负责出入境动植物及其产品的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出口食品企业的卫生注册工作。

杭州海关工作职责:

   负责食品进出口监管,执行和落实与食品进出口有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贸易管制措施。

省供销社工作职责:

   负责供销社系统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加工和农资流通的行业管理职能。
主要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