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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办公室
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处理司法公务;负责党组会议确定的有关行政事务和院长办公会议等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及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组织综合性会议,起草综合性文件、报告及院长讲话等文稿;负责文秘、信息、机要、保密、档案等工作;负责本院重大工作部署的调查研究工作;负责新闻发布事项和宣传有关工作。
政治部
负责本院及基层人民法院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负责党组会议有关事项;负责各类人员考录、调配、考核、任免、工资福利、退休等工作;管理人事档案、人事信息的采集分析以及各项组织人事制度的实施;组织全市法院初任法官资格考核,办理法官考评委员会会议决定事项;协助地方党委搞好基层人民法院的领导班子建设;负责全市法院司法警察的警衔申报工作;中院机关计划生育和职工福利工作;岗位目标管理工作;负责本院和基层法院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培训工作、有关宣传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全市法院表彰奖励工作;负责本院老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政治部内设组织人事处、宣传教育处(宣传教育处与法官培训中心两块牌子、一套人马)。
立案庭
对本院依法受理的各类案件登记立案和审查立案;依法审理管辖争议案件、协调和指定管辖;对不服全市各级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提出的各类申诉以及再审申请进行审查,认为可能有错误的,移交审判庭及有关审判庭审理或指定再审;依法实行诉前保全;对本院审判、处理的各类案件进行流程管理;监督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相关工作。
民一庭
依法审判婚姻家庭、继承、损害赔偿、债务、房地产及相关合同纠纷的第一、第二审案件;劳动争议案件;监督指导全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指导人民法庭的工作;监督指导全市人民法院的相关审判工作。
民二庭
依法审判第一、二审合同、证券、票据、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案件和涉外、涉港澳台民事纠纷等案件;破产案件;监督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相关审判工作。
刑一庭
依法审判除经济犯罪、盗窃、毒品犯罪案件以外的第一、二审刑事案件;检察机关抗诉案件;监督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有关刑事审判工作。负责少年刑事审判工作
刑二庭
依法审判刑事第一、第二审经济犯罪、盗窃、毒品犯罪案件;检察机关抗诉案件;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办理其他有关的刑事审判工作事宜;监督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有关刑事审判工作。
行政庭
依法审判第一、第二审行政案件;审理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办理其他有关的行政审判工作事宜;依法办理本院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司法赔偿案件;办理不服基层人民法院决定的赔偿申请案件;办理不服市级有关司法机关作为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或逾期不作决定的赔偿申请案件;办理赔偿委员会日常事务,执行赔偿委员会决定事项;监督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相关审判工作。
审判监督庭
审判不服本院生效裁判的各类再审案件;审判不服下级人民法院刑事、民事、行政生效裁判的再审案件及再审上诉案件;审判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案件;审判或指令下级法院审判人民检察院抗诉的再审案件;监督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相关审判工作。
执行局
执行本院第一审的生效判决、裁定及调解协议关于财产的决定;执行法律规定由本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协调解决跨地区的民事、行政以及刑事附带民事的判决、裁定中的执行争议;管理和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
行装处
指导全市法院系统的计划财务工作;负责专项物资装备、通讯设备、武器弹药、交通工具的计划、管理及分配;指导人民法庭和审判法庭建设;指导监督诉讼费的收缴、使用、管理工作,管理本院机关的行政事业经费、国有资产、基本建设投资和公费医疗;负责院机关后勤管理和保障工作,负责本院精神文明建设有关工作;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相关工作。
研究室
办理本院审判委员会会务;负责全市执行法律、政策的调查研究,总结审判工作经验;起草有关政策法律综合性文件、报告;适用法律、政策请示;参与地方立法活动;对有关法规提出修改意见;负责司法、纪检统计与分析;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对下级人民法院和有关部门提出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行答复;负责《审判研究》编辑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本院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等工作;对党员进行监督,负责本院干警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本院工、青、妇等群团工
纪检组(监察室)
负责本院和全市法院系统的监察工作。监督法院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行政纪律的情况;受理法院人员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调查处理法院及工作人员的违纪行为;受理法院工作人员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
信访处
负责本院各类涉诉信访案件的接访、登记、处理和回复工作;负责对越级上访群众的疏导、协调、劝返工作;负责上级交办、转办、督办的涉诉信访案件或事项;协调或包案处理重大疑难信访问题,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宣传信访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信访人员提供相应的咨询服务;定期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及时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指导下级人民法院涉诉信访工作。
法警支队
负责司法警察警务工作;警卫法庭、押解人犯,送达有关法律文书;执行死刑;配合有关审判庭和执行局的执行事项;负责机关保卫工作,维护机关秩序;管理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法警工作。
技术室
负责本院委托鉴定、评估、拍卖工作。负责业务部门对有关技术证据的审查判断、提供咨询。协助本院死刑案件的执行工作。负责本级备选库内委托鉴定、评估、拍卖专业机构的初步筛选审定。对下级法院技术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审管委(审管办)
负责网上办案的信息和电子档案录入的监督、指导和管理;负责全市法院审判流程和节点管理;负责全市法院案件质量评查和裁判文书评查;负责全市法院审判质量效率评估工作;负责全市法院网上办案有关事宜;负责审判管理委员会和本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