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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在城市:四川 巴中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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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机构性质: 市场监管
  • 所属行业:银行业
  • 成立日期:
  • 所在城市: 四川 巴中市
  • 负 责 人: 王强
  • 地    址: 四川省巴中市江北大道
  • 联 系 人:
  • 网    址:
  • 电    话: 0827-5260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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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多联系信息
简介
    四川省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993年10月28日与巴中地区同期设立,座落在巴中市江北新区白云台,占地面积28亩,新审判综合大楼于2002年8月建成并投入使用,建筑总面积达10000平方米,融办公、审案于一体,功能齐全,设施完备,具有较高科技含量和信息化水平。
  巴中中院内设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信访和群众工作处等9个业务部门及政治部、纪检组(监察室)、办公室、研究室、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司法技术辅助室、审判管理办公室、机关党委、法警支队等9个行政部门,还建立了工会、妇委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下辖巴州区、通江县、南江县、平昌县4个区(县)基层法院,45个人民法庭。全市法院共有在编干警572人,有审判职称的法官303人,其他工作人员269人;中级法院现有干警102人,其中研究生4人,本科生77人。全市两级法院每年审(执)结各类案件12000余件,其中中院每年审(执)结案件2000余件,结案率达98%以上。
  四川省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巴中市最高审判机关,指导和监督全市法院的审判工作,对四川省巴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是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二是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第二审案件。三是依法审理省高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四是依法审理本院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提起再审的案件;依法受理不服下级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各类申诉和再审申请,对其中确有错误的,提审或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五是依法审判由四川省巴中市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六是依法对全市各级人民法院管辖不明的案件指定管辖权。七是监督全市各级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八是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九是依法决定国家赔偿。十是对法律、法规、规章等草案提出意见;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十一是组织、指导全市人民法院办理司法协助事项。十二是对四川省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政治思想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指导下级人民法院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助市委主管部门管理地方人民法院的机构设置、编制工作。十三是领导全市人民法院监察工作。十四是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学地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十五是承办其他应由四川省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近年来,我院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工作指导思想,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强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和法院“六大体系”建设,按照“从严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工作方针,确立了“高素质、精审判、重执行、优环境、促保障、建和谐”的工作思路和目标,紧紧围绕市委“两个强力推进”重大发展战略和决策部署,全面加强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着力优化司法环境和条件,为推进巴中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打好老区发展建设翻身仗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审判质量、队伍建设、基础建设、诉讼调解、处理涉诉信访、信息调研、思想宣传等十多项工作跻身全省法院前列,先后获得全国“诉讼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全省“人民满意好法院”、“省级文明单位”、全省法院“集体二等功”、全省法院“廉政建设先进集体”、巴中市“十年创辉煌红旗单位”等280余项荣誉。
主要职能

    办公室
    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处理司法公务;负责党组会议确定的有关行政事务和院长办公会议等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及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组织综合性会议,起草综合性文件、报告及院长讲话等文稿;负责文秘、信息、机要、保密、档案等工作;负责本院重大工作部署的调查研究工作;负责新闻发布事项和宣传有关工作。
    政治部
    负责本院及基层人民法院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负责党组会议有关事项;负责各类人员考录、调配、考核、任免、工资福利、退休等工作;管理人事档案、人事信息的采集分析以及各项组织人事制度的实施;组织全市法院初任法官资格考核,办理法官考评委员会会议决定事项;协助地方党委搞好基层人民法院的领导班子建设;负责全市法院司法警察的警衔申报工作;中院机关计划生育和职工福利工作;岗位目标管理工作;负责本院和基层法院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培训工作、有关宣传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全市法院表彰奖励工作;负责本院老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政治部内设组织人事处、宣传教育处(宣传教育处与法官培训中心两块牌子、一套人马)。
     立案庭
    对本院依法受理的各类案件登记立案和审查立案;依法审理管辖争议案件、协调和指定管辖;对不服全市各级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提出的各类申诉以及再审申请进行审查,认为可能有错误的,移交审判庭及有关审判庭审理或指定再审;依法实行诉前保全;对本院审判、处理的各类案件进行流程管理;监督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相关工作。
     民一庭
    依法审判婚姻家庭、继承、损害赔偿、债务、房地产及相关合同纠纷的第一、第二审案件;劳动争议案件;监督指导全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指导人民法庭的工作;监督指导全市人民法院的相关审判工作。
     民二庭
    依法审判第一、二审合同、证券、票据、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案件和涉外、涉港澳台民事纠纷等案件;破产案件;监督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相关审判工作。
     刑一庭
    依法审判除经济犯罪、盗窃、毒品犯罪案件以外的第一、二审刑事案件;检察机关抗诉案件;监督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有关刑事审判工作。负责少年刑事审判工作
     刑二庭
    依法审判刑事第一、第二审经济犯罪、盗窃、毒品犯罪案件;检察机关抗诉案件;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办理其他有关的刑事审判工作事宜;监督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有关刑事审判工作。
     行政庭
    依法审判第一、第二审行政案件;审理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办理其他有关的行政审判工作事宜;依法办理本院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司法赔偿案件;办理不服基层人民法院决定的赔偿申请案件;办理不服市级有关司法机关作为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或逾期不作决定的赔偿申请案件;办理赔偿委员会日常事务,执行赔偿委员会决定事项;监督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相关审判工作。
     审判监督庭
    审判不服本院生效裁判的各类再审案件;审判不服下级人民法院刑事、民事、行政生效裁判的再审案件及再审上诉案件;审判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案件;审判或指令下级法院审判人民检察院抗诉的再审案件;监督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相关审判工作。
     执行局
    执行本院第一审的生效判决、裁定及调解协议关于财产的决定;执行法律规定由本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协调解决跨地区的民事、行政以及刑事附带民事的判决、裁定中的执行争议;管理和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
     行装处
    指导全市法院系统的计划财务工作;负责专项物资装备、通讯设备、武器弹药、交通工具的计划、管理及分配;指导人民法庭和审判法庭建设;指导监督诉讼费的收缴、使用、管理工作,管理本院机关的行政事业经费、国有资产、基本建设投资和公费医疗;负责院机关后勤管理和保障工作,负责本院精神文明建设有关工作;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相关工作。
     研究室
    办理本院审判委员会会务;负责全市执行法律、政策的调查研究,总结审判工作经验;起草有关政策法律综合性文件、报告;适用法律、政策请示;参与地方立法活动;对有关法规提出修改意见;负责司法、纪检统计与分析;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对下级人民法院和有关部门提出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行答复;负责《审判研究》编辑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本院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等工作;对党员进行监督,负责本院干警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本院工、青、妇等群团工
     纪检组(监察室)
    负责本院和全市法院系统的监察工作。监督法院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行政纪律的情况;受理法院人员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调查处理法院及工作人员的违纪行为;受理法院工作人员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
     信访处
    负责本院各类涉诉信访案件的接访、登记、处理和回复工作;负责对越级上访群众的疏导、协调、劝返工作;负责上级交办、转办、督办的涉诉信访案件或事项;协调或包案处理重大疑难信访问题,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宣传信访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信访人员提供相应的咨询服务;定期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及时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指导下级人民法院涉诉信访工作。
     法警支队
    负责司法警察警务工作;警卫法庭、押解人犯,送达有关法律文书;执行死刑;配合有关审判庭和执行局的执行事项;负责机关保卫工作,维护机关秩序;管理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法警工作。
     技术室
    负责本院委托鉴定、评估、拍卖工作。负责业务部门对有关技术证据的审查判断、提供咨询。协助本院死刑案件的执行工作。负责本级备选库内委托鉴定、评估、拍卖专业机构的初步筛选审定。对下级法院技术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审管委(审管办)
    负责网上办案的信息和电子档案录入的监督、指导和管理;负责全市法院审判流程和节点管理;负责全市法院案件质量评查和裁判文书评查;负责全市法院审判质量效率评估工作;负责全市法院网上办案有关事宜;负责审判管理委员会和本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