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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农机局

所在城市: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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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机构性质: 市场监管
  • 所属行业:银行业
  • 成立日期:
  • 所在城市: 山西
  • 负 责 人:
  • 地    址: 太原市新建路59号
  • 联 系 人:
  • 网    址:
  •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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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多联系信息
简介
一、山西省农机局基本情况  
  山西省农机局位于山西省太原市新建路59号,是省政府直属的副厅级事业单位,承担行政和行业管理职能。局机关有9个处室,分别是办公室、机关党委、安全监理处、生产指导处、科技外经处、人事教育处、离退休人员管理处、计划财务处、监室室(纪检组),现有在职职工70余名,其中局级领导干部6名、处级领导干部26名;离退休人员82名,其中离休人员26名、退休人员56名。直属处级企事业单位9个,分别是省农机化学校、省农机化科学研究所、省农机试验鉴定站、省农机化技术推广站、省农产品加工管理站、省农机新技术服务中心、省农机后勤服务中心、省农机旧件修复中心、省农机总公司。山西省农机局主要职责如下:
  1、研究提出农业机械化发展方向、战略、方针、技术政策、结构调整和农机管理的规章制度以及农机化发展规划、措施的建议,并具体组织实施;参与有关农机安全生产和农机使用管理的地方性法规的起草工作。
  2、担负农机的使用管理、登记上户、核发牌证、农机技术状态的检验、农机操作人员技术培训、安全教育和农机操作人员的考核以及农机的安全监理、处罚违章作业,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  
  3、负责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机维修网络的建设和农机组织的服务、生产、经营活动;负责机械化农业生产情况的统计、报告、技术经济分析和信息收集、发布和反馈。
  4、指导农机产品的设计、生产;负责农机产品的适用性试验评估,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农机产品的鉴定,担负农机维修质量监督和对农机维修人员进行技术等级考核、发证,并配合有关部门查处伪劣农机产品。
  5、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农机鉴定检验标准、使用技术状态标准、作业质量标准、维修质量标准和服务收费标准。
  6、统筹安排农机化的专项投资;负责直属单位的预决算、财务审计及国有资产的管理。
  7、担负农机化科技、经济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农机化重大科研课题的技术攻关和科研成果的鉴定;开展农机化科普宣传。
  8、完成省人民政府和省农业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全省农机管理、服务组织、法规保护体系情况
  山西省农机局独立建制设厅局于六十年代初,七十年代农机部门得到了进一步的强化和发展;进入八十年代,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全省农业机械化事业得到突破性的发展;截止目前,已初步形成了扎实的物质技术基础和较为科学的管理体系,初步具备了开拓未来现代农业的综合能力。一是农机固定资产达到相当规模。全省拥有农机固定资产50多亿元。二是农机队伍达到了100多万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3万多人,管理人员近万人,驾驶操作人员90余万人。三是省、地、县都设有农机局,乡(镇)设有农机站,村设有农机组,已形成完整的管理服务组织体系。四是农机工作具有工业、农业的双重性,经过长期努力和发展,农机产品从研制、生产,到鉴定、推广、供应,在使用过程中,从教育、培训,到监理、管理和修理,形成了相对独立的、上下一致的、齐备完整的科学管理体系。五是已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政策法规保护体系。除国家的政策法规外,一九九四年,经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出台了全国第一家省级地方性农机法规《山西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先后又陆续出台了《山西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山西省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山西省农业机械维修管理办法》和《山西省农业机械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规章,通过严格实施法规和规章,有效地规范了农机安全生产行为,净化了农机产品市场和农机服务市场,农机管理进一步走上依法管理的轨道。

三、全省农业机械化现状
  目前,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农机管理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省农机化呈现出稳定、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一是农机总动力持续增长,农机装备总量稳步提高。据统计,截止2002年底,全省农机总动力达到1869万千瓦。其中,拖拉机保有量达到21.9万台;农用三、四轮车、农用汽车总保有量达到62.6万辆。二是农机化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各个领域全面拓展,初步适应了农民调产的要求。畜牧业、设施农业、林果业、杂粮类作物机械及农产品加工机械增长势头迅猛。其中,牧草播种、收获、加工机械达到2.47万台(件);设施农业机械得到迅速推广运用,实施面积达到9800多万平方米;农产品加工动力和作业机械分别达到近18万和15万台(件)。三是农业机械配套比大幅度提高,农田机械作业能力进一步增强。拖拉机配套机械达到28.2万台(件),大中型拖拉机配套比达到1:1.96,小型拖拉机配套比达到1:1.21。全省机耕、机播、机收面积分别达到3313万亩、2207万亩和978万亩,在农业调产、粮食种植面积缩减的情况下,保持了较高的农机作业水平。四是农机化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提高。全省年农机经营总收入达到57亿元,其中,农机户经营总收入达到52.4亿元,纯收入达到25.3亿元,仅此一项可为全省农民人均增加纯收入119元。
  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和增加农民收入,是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两大基本任务,更是小康建设的基本目标。要完成这两大基本任务,大面积实施农业科技成果,实现生产力质的飞跃,广泛使用农业机械、是重要的物质技术基础,历史发展的实践也充分说明了这一基本结论。经过建国五十年来的努力,农机化发展所形成的现实生产力,是将来我省农业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保持和发展农村这部分先进的生产力和充分发挥农机管理、科技人员的作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的历史意义。
主要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