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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是市政府主管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重要职能部门。市工商局所属县(市)局、分局22个,工商所152个。市局机关内设办公室、人事、宣传教育、财务、法制、企业注册登记、企业监督管理、市场合同监督管理、商标广告监督管理、公平交易、消费者权益保护等11个机构。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工商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的登记注册,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实行监督管理。
(三)组织监督检查市场竞争行为,查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案件,打击流通领域的走私贩私行为;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等经济违法行为。
(四)组织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法组织监督市场交易行为,组织监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组织查处市场管理和商标管理中的经销掺假及假冒商品行为。
(五)组织实施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规范管理与监督。
(六)组织管理经纪人和经纪机构。
(七)依法管理合同行为,监督处理利用合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监管拍卖行为。
(八)管理注册商标,监督管理商标印制;组织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
(九)组织管理广告发布与广告经营活动
(十)组织管理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和私营企业的经营行为。
(十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工商行政管理职责。
(十二)组织管理全系统的党建、业务、行政、人事、财务、纪检、监察等工作。
(十三)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和有关协会、学会、消费者委员会等社团组织的工作。
(十四)承办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所在地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局机关设有郑州市政府投资办事大厅和郑州市12315消费者投诉指挥中心。市政府投资办事大厅主要办理各类内资企业的注册登记、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及注册登记、项目投资审批的受理、税务登记证办理及其他相关业务,实行"前置网上并联审批"、大厅"一站式"办公与社会"中介代理"服务相结合的工作体制,"一门受理、限时办结"。涉及企业审批事项较多的工商、外经贸、招商、国税、地税、金融等部门和单位进驻投资办事大厅,设立办事窗口,实行"一站式"办公;其他与投资办企业审批有关的审批事项一律按照"一门受理、抄告相关、并联审批、限时反馈"的程序实行网上并联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