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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所在城市: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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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机构性质: 市场监管
  • 所属行业:银行业
  • 成立日期:
  • 所在城市: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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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自治区人民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二)协助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公文。
  
  (三)研究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地、州、市人民政府(行署)请示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问题,提出审核意见,报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审批。
  
  (四)督促检查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五)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六)负责自治区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部门和各地区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七)协助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要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处理的应急事件和重大事故,负责自治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日常工作。
  
  (八)负责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外办事机构的管理。
  
  (九)做好行政事务工作,为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服务。
  
  (十)办理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设15个职能处(室)。
  
  (一)秘书一处
  
  办理文电收发运转、国徽印鉴管理、档案和数据(文字、声像)管理、保密、机要通信方面的工作,负责以政府和办公厅名义发出的所有文电的核稿把关。
  
  (二)秘书二处
  
  办理主席安排的有关事宜。起草和修审主席讲话稿。负责政府党组会议、政府常务会、政府全体会、专员州长会和主席召集的各种专题会议有关材料的准备、会议记录等工作。办理常务副主席和其他副主席请示的有关方面的事宜。负责上述业务的督查工作
  
  (三)秘书三处
  
  办理城乡建设(抗震安居工程、城市住房保障)、国有资产管理、财税、审计、外事(侨务)、边防、监察、人事、机构编制、金融(证券)、公安、司法、安全等方面的文电。负责分管副主席召集的有关会议的材料准备、会议记录等工作。负责上述业务的督查工作。联系部队、武警、兵团等方面的工作。起草、修审常务副主席和分管副主席的讲话稿。
  
  (四)秘书四处(支油办)
  
  办理发展改革、统计、粮食、物资储备、工业经济、安全生产、电力、交通、信息产业、通信等方面的文电。负责分管副主席召集的有关会议的材料准备、会议记录等工作。负责上述业务的督查工作。起草、修审分管副主席的讲话稿。
  
  (五)秘书五处(抗灾办)
  
  办理农牧、水利、林业(森林武警)、乡镇企业、供销、气象和农牧业抗灾、救灾、民族宗教、语言文字、民政、信访等方面的文电。负责分管副主席召集的有关会议的材料准备、会议记录等工作。负责上述业务的督查工作。起草、修审分管副主席的讲话稿。
  
  (六)秘书六处
  
  办理劳动和社会保障、质量技术监督、内贸、外贸、旅游、口岸、招商引资、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国土资源、人口、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分管副主席召集的有关会议的材料准备、会议记录等工作。负责上述业务的督查工作。承办联系贸易促进会、工、青、妇等人民团体方面的有关工作。起草、修审分管副主席的讲话稿。
  
  (七)秘书七处
  
  办理科技、教育、文化、卫生、食品药品监督、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方面的文电。负责分管副主席召集的有关会议的材料准备、会议记录等工作。负责上述业务的督查工作。起草、修审分管副主席的讲话稿。
  
  (八)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
  
  负责自治区人民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自治区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等重要会议议定事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领导重要批示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整改意见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各地州政府(行署)、政府职能部门及办公厅各处室督查工作。负责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信息处
  
  负责收集、整理、编发有关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信息资料,及时上报重要情况;建立自治区政府与各省、市、自治区政务信息网络的联系;指导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地、州、市人民政府(行署)做好信息工作。
  
  (十)总值班室
  
  负责政府办公厅的值班工作,负责政府和办公厅领导政务活动安排;承办政府召开的各类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重大活动的组织工作;负责政府接待工作;负责政府办公厅日常的对外政务联络工作;负责对自治区政府部门和地、州市人民政府(行署)值班情况的检查、督促工作;负责收集政府领导参加各类活动形成的有关声像资料,并定期向档案室移交。
  
  (十一)自治区应急管理办公室(与总值班室合署办公)
  
  负责自治区人民政府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工作;负责接收和办理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报送的有关紧急重要事项;负责全区应急预案体系的构建、自治区总体应急预案的修订和专项应急预案的审核工作;负责全区应急体系、应急信息平台建设的指导工作;负责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演练、应急处置、协调评估、信息发布、应急保障、风险分析、应急普查和宣传培训等工作的协调;负责相关业务的督查工作。
  
  (十二)翻译处
  
  负责需翻印下发的国务院及国务院办公厅有关文件和自治区政府及政府办公厅各类公文的翻译工作;负责政府常务会议、政府全体会议及政府召开的各类专题会议的口译;审定政府领导在各专题会议上的讲话译稿;承担政府办公厅各处(室)需要翻译的文字材料。
  
  (十三)组织人事处
  
  负责政府办公厅机关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组织工作、干部管理、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保险福利、职称、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政府办公厅党组会议和厅务会议的会务工作,落实会议决定事项;协助办公厅领导处理机关日常事务;负责对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外办事机构的管理。
  
  (十四)保卫处
  
  负责政府机关及政府领导住宅区、机关家属院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协调政府办公厅所属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管理机关传达室,协助信访部门做好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处理工作;配合公安部门维护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协助警卫部队做好执勤工作。
  
  (十五)行政财务处
  
  负责办公厅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的管理;负责后勤保障服务工作的监督和宏观管理;负责自治区政府机关大院及住宅区行政事务的监管;对直属单位的财务进行监督和审计;承办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关党委:负责办公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纪检组、监察室:负责办公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督促内部审计工作。纪检组与监察室合署办公,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职能。
主要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