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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农业信息

所在城市:黑龙江 大兴安岭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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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机构性质: 市场监管
  • 所属行业:银行业
  • 成立日期:
  • 所在城市: 黑龙江 大兴安岭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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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自然状况

  大兴安岭地区位于大兴安岭山脉东北坡,东接小兴安岭,西邻呼伦贝尔盟,南濒松嫩平原,北与俄罗斯隔江相望,边境线长791.5公里,总面积8.46万平方公里。
  大兴安岭地区属寒温带大陆季风性气候,冬季寒冷而干燥,夏季温凉湿润,日照长,温差大。年平均气温-3.5℃,极端最低气温 -52.3℃,年有效积温1700—2100℃,无霜期80—110天,年日照时数2370—2620小时,年均降水量420—510毫米。


            资源状况

  大兴安岭地区幅员辽阔,资源富集。现有耕地面积150万亩,五荒资源1834万亩,可开发利用的954万亩,其中宜农荒地约300万亩,可利用天然草场400万亩。境内流域面积在1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有97条,水能理论蕴藏量86万千瓦,居全省第二位,可利用水面21万亩,并发现多处优质矿泉水。有林地面积602万公顷,活立木总蓄积6.09亿立方米,其中林分总蓄积5.2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为75.9%。树种有兴安落叶松、樟子松、桦、柞等,其中落叶松占75%。有野生动物300余种,药用植物、蜜源植物、食用真菌、山野菜等野生植物逾千种,纯天然,无污染。已发现的矿藏有金、煤、铜、石墨、泥炭、大理石等30余种,黄金储量156吨,占全省黄金储量的60%,煤炭储量1.4亿吨。

                          
          行政区划

  全区行政区划为3县4区和10个林业局,其中呼玛为纯地方县,加格达奇为纯地方县级区,塔河、漠河为政企合一县,松岭、呼中、新林为政企合一县级区。此外,在岭南地区设立农业综合开发区1个,由行署、林管局直接管辖。全区总人口50万人,农业乡镇15个,村屯90个,纯农业人口40890人。

                           
            历史发展

  大兴安岭建区以后,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农业比重很小,特别是1979年鄂、莫两旗划归内蒙古以后,农业只剩呼玛县和加格达奇区,耕地不足50万亩,农业产值在国民生产总值中微不足道。“八五”期末,在省委提出要把农业大省建成农业强省、农业开发向大兴安岭延伸,以及农业部“农林复合经营”的方针指导下,大兴安岭地委提出了“全党动手、全民动员、大办农业、办大产业”的方针,在岭南地区进行了大规模的农业综合开发,建立了岭南农业综合开发区。我区农业综合开发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1990年到1995年,在国家基本没有投入的情况下,以丰富的资源和优惠的政策环境,吸引资金5000多万元,建立起家庭、联户、集体各类农场198个,垦荒20万亩,累计生产粮食8300万斤,形成固定资产4000多万元。1996—1998年,各县、区和森工企业积极参与农业开发,农业综合开发面积达90万亩,建立起近700个家庭农场,使全区总耕地面积达到160万亩,打破了粮食产量长期在5000公斤左右徘徊的局面。98年播种139万亩,粮食总产1.55亿公斤,实现了粮食总量自给的目标。从1998年到现在,我区农业综合开发以退耕还林种中低产田改造为主,到2000年末完成退耕还林面积19.8万亩(含内蒙9.8万亩),改造中低产田面积23万亩。
  近几年来,在加快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中,我们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这一核心,把推进农业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竞争力作为中心任务来抓,构筑了发展新优势。
  2002年全区播种面积达到140万亩,比1998年增加2.5倍;粮豆薯总量达到18.3万吨,比1988年增加7.3倍;生产蔬菜8.49万吨,比1988年增加77%;肉产量达到1万吨,比1988年增加2.6倍,禽蛋产量3260吨,比1988年增加72%。粮食、菜、肉、蛋的总量自给率分别由1988年的17%、49%、17%和28%提高到138%、91%、81%和74%。农业总产值达到11.5亿元,比上年增长8.9%;农业增加值为6.9亿元,占全区国内生产总值的14.3%。

                          
        种植业结构调整情况

  在遭遇建区以来最大春旱情况下,我区2003年播种面积达到128.2万亩,比上年减少7.5%,其中小麦13.2万亩,比上年减少28.2%;由于受上年大豆价格畸高的影响,今年大豆播种面积达到71.7万亩,比上年增长13.8%,已经大大超过合理轮作的界限;受大豆面积增加的冲击,马铃薯播种面积为12.7万亩,比上年减少10.5%;由于加工能力滞后,亚麻播种面积结束了疯狂增长的历史,今年只播了7.8万亩,比上年减少38%,恰与现有加工能力平衡。其它作物22.8万亩。

                          
           畜牧业发展情况        

  在省委、省政府建设畜牧“半壁江山”战略指引下,我区于2000年出台了加快发展畜牧业的决定,畜牧业发展势头迅猛。截止今年6月末,全区羊存栏69110只,同比增长132%,其中绒山羊存栏45263只,与上年末相比纯增25449只;出栏5294只,同比增长50.2%。牛存栏22844头,同比增长20.8%;出栏1714头,同比增长51.4%。鹿存栏1612头,同比增长156%。狐(貂)存栏2576只(其中貂897只),同比增长14%。
  在发展畜牧业上,我们采取的主要措施是:①各县、区、局和乡、镇、场都能将发展特色养殖业纳入经济指标和社会责任目标考核内容。②都能结合本地实际出台扶持政策,强力推进特色养殖业快速发展。例如:呼玛县筹集100万元资金采取1:2的形式匹配用于再新购进绒山羊1万只。塔河县筹集特色养殖业贷款贴息额100万元,可为群众贴息贷出1200万元,同时县(局)还拿出30万元用于年底奖励发展特色养殖业有功人员。漠河县出台了为养殖户每购一只羊补贴60元的扶持政策。

                           
           水产养殖业情况

  2002年全区养殖水面完成23500亩,比上年净增200亩,水产品产量1016吨,其中捕捞产量666吨,养殖产量350吨,实现渔业产值1219万元。推广了彭泽鲫、大口鲶、德国镜鲤、松堡鲤鱼5个新品种和节能微流水高产、驯化鲤套养花白鲢、冰下充气补氧越冬技术,示范园区的展示作用效果显著,带动了渔业发展。

                         
           产业化经营情况

  一是以丽雪精淀粉公司为龙头的马铃薯种植、加工、销售产业链条,公司拥有资产1.78亿元,年加工精淀粉能力2万吨,年实现利税超过1200万元,带动原料基地农户3000多户,使马铃薯种植面积由1988年的不足3万亩发展到2002年的14.6万亩。二是以地区农科所为龙头的马铃薯脱毒种薯科研、生产、销售一体化体系,具有国内领先的脱毒技术和脱毒检测设备,脱毒质量达到国际认证标准,带动起区内、外脱毒原种基地6万亩,年生产能力达到500万粒脱毒微型薯。三是亚麻产业发展步伐加快,通过招商引资,已建起具有5000吨加工能力的亚麻初加工厂6处,总剥麻能力已达3万吨,带动亚麻基地8万亩。四是以北奇神药业有限公司为龙头的黄芪种植、加工、销售产业链条,公司年生产主要产品能力为300吨,年产值达到5000万元,年利税额500万元,连结基地农户700多户,黄芪种植基地1万多亩。

                            
           绿色食品开发情况

  全区森林覆盖率达到75.9%,半数以上耕地是90年代才开垦的,是世界上少有的一块净土,因此,叫响绿色食品是大兴安岭地区的既定战略之一。截止2002年底,全区获得国家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产品已达16个,其中AA级3个,按绿色食品标准监控种植面积为56.8万亩,绿色食品的总产量达到10万吨,绿色食品企业销售收入达到3.5亿元。
                            

主要职能
    黑龙江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农业委员会是主管全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行政公署工作部门。   
    1. 贯彻国家和省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编制全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农业生产指导性计划。   
  2. 研究拟定农业产业政策,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善;提出有关农村信贷、税收及农业财政补贴等政策建议;组织起草种植业、水产业、畜牧业、农机等农业各产业的有关 政策规定。
  3. 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指导农业各产业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耕地承包管理及使用权流转工作。
  4. 研究制定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方针政策;负责组织推进农业产业化工作;负责农业特产经济开发的综合、协调工作;参与制定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组织协调全区菜篮子工程和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
  5. 组织农业资源区划、生态农业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指导农用地、草原、渔业水域、宜农滩涂、宜农湿地、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指导农业机械化管理工作;指导保护草原和发展畜牧业、特种养殖业工作;指导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和水生野生动植物工作。
  6. 制定农业各产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重大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
  7. 拟定农业各产业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农业各产业产品和农业动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工作;组织协调种子、农药、畜禽种源等农业投入品的监测、鉴定和执法监督管理;组织区内生产种子、农药、有关肥料等产品的登记。
  8. 组织监督对区内畜禽及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9. 负责绿色食品项目的开发立项、标志初审、申报工作;负责绿色食品市场管理和标志日常管理;负责绿色食品开发、基地建设的项目审查、论证;承办绿色食品开发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拟定全区绿色食品政策,编制绿色食品发展规划。
  10. 综合农口全面情况,协调涉及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方面的工作。
  11. 承办行署农业涉外事务;指导全区农业各产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12. 负责农业党委的党建工作,农委机关、直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工作和农委干部的管理工作;指导有关社会团体为农业经济发展服务。
  13. 承办地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承办地区科技兴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4. 承办地委、行署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