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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农业信息

所在城市:江西 抚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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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机构性质: 市场监管
  • 所属行业:银行业
  • 成立日期:
  • 所在城市: 江西 抚州市
  • 负 责 人:
  • 地    址: 抚州市临川大道899号
  • 联 系 人:
  • 网    址:
  • 电    话: 0794-8222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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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多联系信息
简介

  (一)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与之合署办公)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内外联系与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及机关文秘、政务信息、档案、机要、保密、信访、督查、接待和保卫等工作,负责农业宣传工作,承办人大代表建设、政协委员提案等工作;拟定机关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劳动工资、计划生育、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本系统人才培训和职改;负责机关及下属单位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与工、青、妇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
  电话:0794-8222168     电子邮箱:fznyj@jxfz.gov.cn
  (二)计划财务审计科
  编制农牧渔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计划并监督实施;承办农业建设项目立项审批、上报与管理;编制并执行部门预算,负责管理局属单位财务工作;负责开展财务检查;负责局属单位内部审计;监督管理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国家和省拨付的农业事业费、专项资金;负责机关后勤工作;负责下属企业的管理及改革。
  电话:0794-8229053     电子邮箱:fzjck01@126.com
  (三)市场信息科
  组织实话农业部门信息系统建设;收集、调查、研究国际国内农业生产流通信息;拟定全市大型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促进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监督实施行业标准和产品质量标准;指导农产品、农业投入品的质量监测和鉴定;研究提出农业对外开放、引进外资、发展创汇农业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智力引进,组织开展农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负责农业统计和标准化工作;负责全市农村经济统计和农产品成本核算;负责分析全市农业与农村经济工作的动态;组织指导全市农业救灾工作;负责全市农情的收集和报送;负责局综合性报告、文件和领导讲话的起草;无公害产品论证和申报。
  电话:0794-8237753     电子邮箱:jxfzxxk@yeah.net
  (四)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
  研究提出深化农业与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指导农村各类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和管理;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集体经济、财务会计、资产管理以及审计;负责贯彻落实稳定与完善土地承包政策;指导农村土地承包、土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合同管理等工作;指导乡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和资产管理;指导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对农村经济收支、农民收入与农民负担情况的监测;承办全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办农业各产业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法制宣传;负责行政应诉、行政复议、行政听证和执行执法监督工作。  电话:0794-8223317     电子邮箱:a7585@163.com
  (五)科技教育科
  研究提出农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和生态农业建设的发展规划及项目计划,实施科教兴农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组织重点科研项目攻关、技术开发、示范申报推广的申报工作;负责全市农业丰收计划项目的立项、管理、奖励工作;参与农业科技成果的评审、奖励和专利管理;协调、指导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和农民职业技术教育;指导农业示范园区建设。
  电话:0794-8261405    电子邮箱:fzkjkwsl@163.com
   (六)生态能源科
  指导农村可再生农业废弃物资源利用(如沼气)、太阳能与地热能等可再生开发利用、省柴灶等农村生产生活节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等技术推广与管理。
  电话:0794-8982344    电子邮箱: jxfny1@163.com 
   监察室:为市监察局的派驻机构。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市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 贯彻落实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政策,农村税收与财政补贴政策;参与综合运用经济调节手段调控市场,引导生产;组织指导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结构调整、农业资源优化配置、产业间的综合平衡与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核。
  (三)研究提出深化农业与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与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集体经济、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指导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和双层经营体制的稳定与完善,指导农村承包的合同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土地使用权流转工作。
  (四)加强农业与农村信息化建设,编制农村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农村市场的发展方向和指导措施,组织协调农、牧、渔产品加工与流通;组织调查、分析全市农业与农村经济工作动态,协调、指导农情工作;指导农业商品粮油基地建设和农业示范园区建设,组织指导全市农业救灾工作。
  (五)负责农业资源区划、生态农业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草山草地、荒山荒坡、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以及农村节能、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管理;负责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和水生野生动植物工作,依法行使渔政的管理工作。
  (六)制定农业科技、教育、技术推广及其队伍的发展规划;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重点农业科研课题的技术攻关和重点科研成果的鉴定;组织开展农业高新技术、新型实用技术的引进、示范和推广工作;指导和协调农业服务体系建设。 
  (七)按照农业各产业技术标准,监督农业行业标准和产品质量标准的执行;指导农产品、农业投入品的质量监测、鉴定和执法监督管理;指导农业名牌产品认定、申报和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产品认证及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
  (八)组织种禽种畜、兽医医政、兽药药政工作;组织、监督对市内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并组织扑灭。 
  (九) 组织农业涉外事务和技术交流与合作;组织开发国际农产品市场。
  (十)负责农业机械化行业管理;指导下属事业单位的工作及下属企业的改革。
  (十一) 承办市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