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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西北监管局
西北电监局于2005年1月10日经国家批准正式开始组建,受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委托和授权,依照《电力监管条例》,对西北五省(区)电力行业实施监管,规范电力市场行为,维护公平竞争,进行电力行政执法,电力安全监管,颁发和管理电力业务许可证等。
西北电监局在做好各项组建工作的同时,已积极稳妥地启动各项业务工作,开始履行电力监管的职能,目前包括电力市场运行监管、安全生产监管、业务许可证颁发等在内的各项业务工作正在按计划有条不紊地向前推进。
西北电监局将始终坚持“监管就是服务”的理念,在国家电监会的领导下,与西北各省(区)政府、电力企业一起,努力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共同促进西北地区电力事业的蓬勃发展,为构建西北地区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西北电监局下设六个主要部门:
办 公 室:主要负责文秘、行政、财务、人事、党务、信息统计和发布等工作
安 全 处:主要负责电力安全和可靠性管理、安全统计、事故调查处理等
市场监管处:主要负责市场运行监管、市场建设、三公调度、输配供电监管等工作
价格财务处:主要负责输配电价审核、输配电成本核算、电价监督检查等工作
稽 查 处:主要负责行政执法、处罚、调解,电力投诉举报,处理市场纠纷,依法查处涉电违法违规行为等
资质管理处:主要负责有关电力业务许可证的受理、审核、颁发和管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