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光通过光线的传达能给人造成某种心理感受。在室内空间中.光源分两类,一是自然光.二是人工光。在展览展示设计中.通常用人工光,也有人工光和自然光结合使用的。展览展示的灯光在展览效果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我们一般将展览的照明用途分为三类:基本照明、局部照明、特殊照明。所谓基本照明,就是一般的以能清楚地看到陈列的商品和脱明文字为目的的照明。这样的照明以日光灯、白炽灯为主。局部照明是以突出展品的色彩、材质、造型等特点的照明。它的作用是引导视线、强调展品、突出主题,一般采用不同规格、型号的射灯。特殊照明是用不同的有色灯光来渲染展览的气氛,使展品与背景之间产生空间感、层次感.以特殊的色光烘托出特殊的展览效果。一般有霓红灯、有色荧光灯等。
照明的方式很多。有直接照明、间接照明、一般漫射、半直接照明、半间接照明等。以照明的区位分,有顶光、底光、顺光、侧光、递光。以照明的调子分,有高、小、低调,暖调、冷调。按功能分,有主光、辅助光、装饰光、气氛光、造型光等。不同的照明要求采用不同的灯、不同的配光方法和色调。
在展示中,展品要赢得观者的好感,首先是让人看得见展品,色彩的应用都是以此为目的。然而要是没有了灯光照明,所有这些努力都会变得徒劳无功。只有通过光的照明,才能看清楚一切。灯光可以改变整个展厅的面貌和气氛,适当的灯光效果,可以使产品更具吸引力,不同类型的灯光也产生不同的效果,强烈的灯光可以突出产品主体,给观者以深刻的印象,柔和的灯光可制造轻松舒适的气氛,减少观者视觉疲劳。灯光运用在展示设计中,可以让观者更好的看清展品,从而起到促进展品展示的目的,使观者的注意力更集中在展台上。以展橱为例:一般是采用三种照明灯光,那就是基本灯光,二级灯光和气氛灯光。
基本灯光。基本灯光是属于展厅的基本照明灯光。包括照亮人行道以及门廊天花板上的灯光。基本灯光可以是直接照明或间接照明,视展览会类型和具体需要而定。如展示汽车时就需要强而集中的灯光,把新车电镀层和喷漆的效果表现出来;再如展示食品类的产品,就需要间接照射的灯光,强调食品的柔和色调,让人产生一种想吃的欲望。
二级灯光。当某些展品不适宜作特殊表现的时候,其照明效果只有通过二级灯光来实现效果,二级灯光可以采用聚光灯和白炽灯,主要加强展橱照明,使展架、展柜以及展品表现明亮、集中,吸引观者的注意力。二级灯光包括从天花板往下照射的下射灯、展柜灯光和隐藏灯光。下射灯光能有效地照明展台、展柜上一定的位置,也就是局部灯光,这个位置要选择好,以免玻璃橱面产生反射光刺激观者的眼睛;展柜灯光主要用来克服玻璃橱面产生的反射光所引起的眩光现象,如果展柜灯光高于视平线,则要注意处理好灯光的隐蔽,隐蔽灯光是对展架上的壁橱内的产品提供照明,它除了能强烈照射展品外,还可向上照射、突出展品的轮廓,也可用来照明天花板面上部,造成舒适的气氛。
气氛灯光。一般情况下,气氛灯光用于照亮展品,或直接照射展板、模型,及照射广告画板等,宣染展厅气氛。气氛灯光可消除物体暗影,在特殊展示中可制造不同的视觉效果。展示设计中设计者采用气氛灯光时,必须处理好灯光的明暗问题和色彩问题,阴影的处理是展示照明艺术中的一个要点。明暗会使产品外观产生变化,好的阴影能强化产品的造型美感。但是,阴影也会使展品给观者产生错视。因此,灯光的运用不宜太多,避免产生多投影,影响产品展示效果。
波镨小编总结:在展示设计中,处理色彩与灯光的运用时,应充分考虑视觉元素、视觉生理、视觉心理三者之间的紧密配合。要根据人的视觉习惯与消费心理做出设计安排,在消费心理上,只有先引起消费者对展示产品的注意,才能完成产品之间的比较、联想、判断、购买行动的施行等一系列的消费心理过程。以利于树立企业的完整形象,利用消费者的潜意识,以自己的品牌,带动其它产品扩大销售。现代设计强调的系列化、家庭化的规范设计,需要我们不断地从现代社会、现代经济、现代文化的背景中探讨与发展展示设计这一新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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