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生意亏本不思采取合法手段补救竟将黑手伸向农民。近日犯罪嫌疑人吴某被凤翔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报送宝鸡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仅有小学文化程度的吴某系凤翔县彪角镇农民因做生意经营不善亏本于是产生诈骗农民钱财的想法。2005年吴某采取借高利贷高价采购化肥低价转卖给农户谎称自己在凤翔县氮肥厂有关系可以低价购买化肥骗取农民的信任。期间吴某以购买化肥需预付款及合伙做生意为由先后骗取农户 90余万元后携款潜逃。2011年12月公安机关在开展;清网行动;中将其从陕西柞水县抓获。
因吴某的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涉嫌诈骗罪且数额特别巨大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关于案件管辖的规定及《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四十八条的规定将本案件报送宝鸡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张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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