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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7月1日起正式实施
时间:2013-07-02 08:50:08来源:作者:樊稠

日前,黑龙江省暨哈尔滨市《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宣传周启动仪式在防洪纪念塔广场举行。副省长孙永波及其他省、市部门领导出席了本次启动仪式。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修订和颁布,是我国老龄事业发展中的一件大事,为在人口老龄化背景下发展老龄事业,切实保障老年人权益做出了更完善的制度安排,对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老龄事业加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当前我省老龄化形势日趋严峻,呈现出快速老龄化、高龄化、空巢化、失能化、贫困化叠加的态势。据统计,到2012年年底,全省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570万,约占全省总人口的15%。据预测,2020年,这一数字将达到891万,占总人口比例将达到22%;到2050年,将达到1152万,占全省总人口的三分之一。这意味着到本世纪中叶,我省每三人中就有一名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进一步明确了家庭、政府和社会在老年人权益保障中的责任和义务,完善了家庭赡养与扶养、社会保障等相关规定,为保障老年人权益作出了更为妥善的制度安排,是我国老龄事业发展史上一座新的里程碑。

  据悉,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将于7月1日正式施行。

(记者 张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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