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工商局查处了一起非法经营者销售伪劣“二铵”的坑农事件,违法当事人受到了应有的处罚,23户棉农的利益得到了维护,一位棉农事后感慨地说:“22商‘12315’真 是我们棉农的保护神。” 7月2日,大丰市大中镇光明村3组朱某等几位棉农到该市信访局和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反映,今年初,他们村23户棉农购买本村顾某的“二铵”作棉花营养钵的基肥,但 现在112亩的棉花长势缓慢,原因是颐某所销售的伪劣“二铵”所致。大丰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接到投诉后,立即邀请农业局的3名技术人员和新闻单位赶到事发地点进行实地调查。调查中,一 位50多岁的棉农,用手指比划着矮小的棉花气愤地说:“我种了几十年的地,从来没有出现过这种情况,这块地里用的是伪劣‘二铵’,现在棉花高度才25——30公分,用 其它地方买的肥料作基肥的棉花现在已经长到50——60公分了。” 顾某对其未经工商部门核准,非法经营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今年2月份,顾某从不法商贩处以每包95元的价格购进“二铵”40包(计2吨),以 每包100——110元价格销售给当地棉农用于棉花营养钵移栽时的基肥。 执法人员依法对顾某所销售的“二铵”进行了抽样,经盐城市产品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所检验被判为不合格产品。7月8日,在大丰工商局“ 12315”和消协的协调下,受害棉农与顾某达成赔偿协议,由顾某赔偿23户棉农的误工费、肥料质检费、112亩棉花田补救所需用的生长调节剂费用和棉花产量损失等有关费用计15800元,工 商部门对顾某的违法行为另外立案调查处理。这几户棉农在农科人员的指导下,对受灾棉花采取松土、喷洒生长调节剂等补救措施,目前棉花长势有所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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