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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医疗回扣不能靠“自查自纠”
时间:2017-09-16 15:47:17来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网作者:
治医疗回扣不能靠自查自纠

9月15日起上海开始施行《上海市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管理规定》:医生受贿满5000元或2次以上受贿,由所在医院解聘,由卫计行政部门吊销资格。而受贿价值在5000元以下的,也将面临取消职称评定资格、暂停执业活动等处罚。 医生受贿,用通俗的话讲就是吃回扣。拿回扣在一些医院已是公开的秘密,开药提成使一些医生跻身先富一族。前不久央视曾曝光上海有的医院里,天天有上百医药代表出没,统方送回扣,就是一个例证。现在上海出台新规治回扣,当然值得期待,但还要看执行。 早在1992年,卫生部就发文要求查处医疗回扣;2013年卫计委又制定九不准,其中就有不准收受回扣。可惜的是,经年整治,回扣仍在。有规之所以难循,关键在查处缺了第三方。从以往的情况看,医院被曝回扣事件后,往往是自查自纠,往往都是大题小作甚至不作,成了无头案。 这中间有逻辑原因:对医院而言,一旦查实,其声誉甚至患者源都会一落千丈;药企则可能遭行业禁入;医生不仅会被暂停行医执照,甚至影响职业生涯。因此,无论是医院,药企,还是医生,都有可能成为利益同盟。自查没问题,凸现真问题,查处缺了外力,必成走过场。 这次上海的新规力度不小,但要落实必须先跳出自查自纠的窠臼。事实上,不但自查不靠谱,即使是他查,还要看这个他是谁。如果是有相关利益的,是牵亲带故的他,考虑到从属关系、面子关系,也还是靠不住。铲除医疗回扣的毒瘤,必须打破行业的范畴,由司法机关或者反商业贿赂部门负责调查,形成合力,铁面他查,铁腕他纠,追责惩处,才会形成威慑,杜绝回扣歪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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