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坚持严格的验旧票领新票制度,从严把关,认真做好缴验记录,确保政府非税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财政国库和财政专户。二是加强对各用票单位的监督和指导,杜绝使用财政票据以外的其他乱收费行为。三是建立和完善稽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各种财政票据使用单位的使用情况进行稽查,特别是对财政票据安全管理信誉差的单位进行重点稽查。四是多渠道了解和掌控财政票据的使用情况,随时发现情况随时纠正,对存在有随意增设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等违纪问题的单位进行重点监控,促使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规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