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检中,州非税局采取单位自查、送检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一方面,要求单位认真对账自查、及时送检。另一方面,面对面宣传财政票据政策,严格核查用票单位是否建立健全票据管理制度;是否按规定使用票据;是否按规定保管票据和《购领证》;收取的资金是否按规定及时足额缴入州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是否按规定进行票据电子化操作。
此次应检611个单位部门,自查555个单位部门,自查率90%。重点检查180个单位部门,重点检查率29%。对送检及时、管理规范的优秀用票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票据使用不规范、整改不到位、年检不合格的单位不予领票据,确保票据管理措施得以真正贯彻落实,有效地堵塞非税收入跑冒滴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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