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发改委同财政部发出通知,自2013年1月1日起,大幅降低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标准,平均降幅近40%。
目前,服务中心档案代理费是按自治区统一标准进行收费的,有报到证的毕业生按240元/年的标准收取档案代理费;下岗失业人员60元/年;五大毕业生及其他各类社会人员120元/年。
而通知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由现行的个人委托保管人事关系及档案每份每月15元降为10元;单位委托保管人事关系及档案由每份每月20元降为12元;单位或个人委托单纯存档由每份每月5元降为3元。
据悉,目前在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代理保存档案的有两大类,一类是原先有单位,又辞职离开单位的“辞职下海”人员以及下岗失业人员等各类人员,另一类是毕业生。
人才服务中心相关人士分析,目前不顾档案的人群主要由3部分人构成:一是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一些辞职下海的小老板或自由职业者;二是私企打工人员;三是由于没有找到工作或选择到非户口所在地工作的毕业生。其中,毕业生是“弃档”的主力军。